-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45492
岷山林场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联导读:
为切实做好我场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强化机制、以用促禁”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生态补偿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强化宣传,严格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突出政策引导,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实现禁烧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目标。加大综合利用力度,进一步强化疏堵结合、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岷山林场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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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
陈文翔 |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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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马保华 |
一分场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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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晓燕 |
二分场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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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卫星 |
林管站长 |
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分场书记为成员。建立领导干部包分场、分场干部包场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细化禁烧工作,具体落实到位。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场、分场二级网格管理体系
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严禁秸秆焚烧,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分场要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设施网格管理,责任到人。以场为单位,分场为单元,将全场各重点区域划分为若干个重点管理责任区域(原则上按居民小组),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
(二)明确管理责任
一级网格。岷山林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分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和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
二级网格。分场书记为本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本分场的秸秆禁烧工作,将本分场所属区域分片包干负责。负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户落实工作;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宣传禁烧政策,提高知晓率,使广大职工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并组织在各分场政务公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强化督查,加强指导
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夏、秋季收获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分工负责,定期开展督查活动。
各分场要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经济罚款。
(三)应急场置,确保安全
各分场要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灭火工具由督导组不定期抽查。场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分场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四)奖罚兑现,发动群众
举报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的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正在发生的,奖励200元,留痕举报的,奖励50元。(具体细则见《岷山林场关于秸秆禁烧奖惩暂行办法》)
国营九江市柴桑区岷山林场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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