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1000
解读《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关联导读:
解读《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为贯彻实施好《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压实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责任,保护好我市松林资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稳步推进”的原则,切实把《条例》各项制度设计、行为规范、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监测网络,规范疫木利用监管,增强群防群治意识,科学分级管理、精准施策,按照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控制的目标要求,开展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势头,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水平,维护我市松林资源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宣传发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林业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机构成员部门要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动员会,学习重点内容,进行《条例》解读,部署本地、本部门贯彻实施工作。要开展对林业检疫人员、执法人员、国有林权单位人员、木材加工企业、疫木利用企业、快递运输企业管理相关人员、松林分布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工作人员等的培训,确保深刻领会,熟练掌握,正确运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印发赠送单行本、张贴公告、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在本辖区、本领域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重点松林分布区的乡镇要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农户等送法上门活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九江海关、铁塔九江分公司、中国移动九江分公司、中国电信九江分公司、中国联通九江分公司、国网九江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财政保障。市、县两级将松材线虫病防治事业纳入林业和生态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防治实施方案,将疫情调查、疫情监测、疫木除治、疫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检疫检查、检疫封锁、疫情防治宣传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疫情监测。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积极推进无人机、卫星遥感、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加强对电网和通信线路沿线、通信基站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以及木材集散地、自然保护区、疫区毗邻区的日常监测。重点做好秋季专项调查,相关经营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林业部门的部署和相关技术规程,开展专项调查并及时上报调查结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水利局、九江军分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优化分区分级。以防控目标为导向,在各级原有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十四五”五年攻坚计划的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情况,严格贯彻《条例》要求,优化疫情分区分级。突出具有重要生态、经济和文化等价值需特别保护的重点区域,对重型疫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全面攻坚”策略,实现疫情整体可控、逐步压缩、定点清除。对轻型疫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集中歼灭”策略,限期消灭疫情。对预防区实施“全面监测、严防输入、快速处置”策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灭;重点区域加大工作力度,严防死守。(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科学精准施策。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疫情专项调查,在准确调查数据基础上,依据区域划分类型及其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年度防治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措施精准。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方案制定的指导和审核上报,强化方案执行跟踪评估,确保防控目标如期实现。(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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