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0989
柴桑区民政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
关联导读:
柴桑区民政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民政工作政策、法规;草拟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指导社会救济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 指导协调慈善总会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工作;以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乡大期救助工作,以及对年度救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五) 指导村(居)民委员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乡(镇)和社区居委会实施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六)负责全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对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社团及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查处社团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
(七)负责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负责对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八)承担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九) 指导殡葬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十) 负责收养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一)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老年人、福利企业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政策;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指导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指导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二) 负责全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三) 承办乡(镇) 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毗邻县(市、区)边界线的勒定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提出仲裁建议。
(十四)承担村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的报批;负责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工作。
(十五) 推进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感者队伍建设,探索和开展本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制。
(十六) 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民政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机关。
编制人数小计_34___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___8_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__26__人。实有人数小计_77_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___38_人,行政在职人数___11_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___27_人。退休人数小计___39_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民政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_793.39_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_625.6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_793.39_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民政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793.39_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5.6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3.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_38.67_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_62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_14.73_万元,资本性支出_3_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_1.33_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_1.33_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26.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7.51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民政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93.39_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3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93.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3万元,资本性支出3_万元。项目支出__40__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民政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民政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08.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2.31万元,下降39.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
1)部门职能概述: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治理、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慈善事业发展、婚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福利彩票管理等工作.
2)实施周期:2023年度
3)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民政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79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2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
4)绩效目标和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次数最少10次;组织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次数最少10次;亡故人员遗体火化率达到100%;社会组织管理年检率达到100%;
婚姻登记工作合格率达到100%;标准地名词典、志、图编纂册数1册;服务敬老院数量12个;建设完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20处,面积9000㎡。
质量指标: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标准化建设率100%;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率100%;办理各类救助、奖补程序的合规性申请审批流程合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办理各类救助、奖补保障覆盖率100%;“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率100%;部门资金管理使用、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合规;
时效指标:预算执行进度按季度完成预算执行进度;各项项目资金的按时拨付率100%;
成本指标:行政运行及社保支出成本≤793.39万元;各项项目资金单位成本不大于指标值;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有效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社工人才队伍壮大,带动就业,同时也拉动了内需,间接促进经济发展,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民政事业的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筑牢了民生保障底线,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效果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有效推进绿色殡葬,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民政事业的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为需要得到社会帮助各类群体提供必要的救助服务,持续推进社会健康发展前进,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85%,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8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民政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3万元,比上年2减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使用。
公务用车运行1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新购公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2022年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类: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各单位对社会医疗保险及个人医疗补助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各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中涉及部门专业的名词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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