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2-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2349
九江市柴桑区2023年美丽文明村镇专项 决战行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要点
关联导读:
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2023年美丽文明村镇专项决战行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九江市柴桑区2023年九江市美丽文明村镇专项决战行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柴桑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0日
九江市柴桑区2023年美丽文明村镇专项
决战行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要点
根据九江市美丽文明村镇专项决战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九江市美丽文明村镇专项决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文明风尚行动,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运用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破除陈规陋习,落实积分排名公示或积分兑换等措施,现将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实施对象
A类:(6个)
省级以上文明乡镇(2个):新塘乡、涌泉乡
省级以上文明村(4个):新合镇涌塘村、港口街镇洗心桥村、城门街道联盟村、马回岭镇铭山村
B类:(38个)
省级以下文明乡镇(8个):新合镇、江洲镇、港口街镇、马回岭镇、城子镇、狮子街道、城门街道、岷山乡
省级以下文明村(30个):新合镇爱国村、杨桥村、利民村;新塘乡富源村、前进村、铭山村、青山村;岷山乡春华村、青岗村、红光村、民主村、分水村;城门街道白合村、兴联村、城门湖社区、红旗办事处;狮子街道住岭社区、龙岗村、仲山村、牌楼村;江洲镇九号村、槐洲村、江洲村、六号村;港口街镇荷花社区、港口村、集镇社区;马回岭镇秀峰村、朝阳村、蔡桥村。
二、工作要点
1、全面建立红白理事会。村(居)委会牵头,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热心公益、办事公道、认真负责的党员干部或新乡贤担任成员,全程指导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要有办公场所,监督岗、相关制度、工作机制要上墙。同时,对本辖区范围内群众办理红白喜事要有报备记录台账,红白理事会成员上门开展工作台账和图片影像资料台账。
2、全面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在尊重群众意愿、遵守婚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理事会活动章程,突出对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的针对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支持对婚丧嫁娶的彩礼、随礼、宴席规模、办事车辆数量等制定上限并明确具体化标准,探索操办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公示上墙,通过教育、规劝、奖惩等措施,引导群众遵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3、全面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居)委会办公场所或新农村建设点等位置以墙画、宣传栏、条幅等多种方式,围绕 “抵制高价彩礼,倡导低彩礼、零彩礼”和“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请客不收礼”等内容,进行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4、全面开展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各乡镇、村(居)委会组织红白理事会、志愿者通过召开会议、上门入户、开展娱乐活动等形式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相关活动要进行正面宣传引导,活动开展情况要有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留存,并力争在区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和综合评价运用。各乡镇要将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对推进积极、效果明显的村(社区)进行通报表扬,在与乡村振兴工作相关的表彰、评比等各项活动中优先考虑授予相应荣誉,对敷衍应付、消极对待的村(社区),进行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同时,指导红白理事会建立评比机制和惩戒机制,对违反红白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家庭,按照积分制进行相应扣分,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列入道德红黑榜。
附件:1.红白理事会章程(仅供参考)
2.红白理办理流程及标准(仅供参考)
3.操办红白事报备表(仅供参考)
附件一
红白理事会章程
(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中的作用,破除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低碳、健康、节俭的生活方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红白理事会在乡镇、村“两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民政部门、文明办和乡镇、村“两委”的业务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长由村书记担任,成员由村中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热心公益、办事公道、认真负责的党员干部或新乡贤担任。
第四条 红白理事会副会长、成员由村“两委”提名,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红白理事会设会长一人,一般设副会长2人,理事及其成员 人。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各级有关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中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 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事。
2.坚持婚事新办,倡导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纪念式婚礼、旅游结婚、公益婚礼等新式婚礼途径,提倡适度办婚事、节俭过日子。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超出经济承受能力办婚事。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本村的绿色惠民殡葬改革工作。
2.坚持厚养礼葬、丧事简办,长辈健在的时候多多孝顺,给予足够精神慰藉和物质保障,使其安度晚年、颐养天年。办理丧事时提倡节俭办丧,节地生态安葬,不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沿街游丧闹丧,有效遏制办丧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3.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方式缅怀逝者,反对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反对在道路两侧、公园景观等公共区域焚烧祭品。
4.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缩小治丧规模、缩减治丧费用、减少人情礼金。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 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操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 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出现问题及时向街镇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第九条 红白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 红白理事会成员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严以律己,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 红白理事会成员不得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红包”礼物。
第十二条 红白理事会成员不得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第十三条 红白理事会成员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得搞优亲厚友。
附件二
红白事办理流程及标准
一、红白事办理流程
1.事主向红白理事会报备红白事情况,填写红白事报备表。
2.红白理事会向村“两委”汇报后,全面安排红白事宜。
3.事情办结后,红白理事会将红白事报备表存档。
二、红事办理标准(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倡导“零彩礼”,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彩礼不超过 元。
2.非直系亲戚朋友随礼不超过 元。
3.婚车不超过 辆。
4.婚宴不超过 桌,每桌按 人计不超过 元(包括菜、烟、酒)。
三、白事办理标准(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治丧时间不超过 天,尽量不使用吹手、鼓手、乐队等,不得搭台唱戏、游丧闹丧等。
2.火化随行人员不超过 人,车辆不超过 辆。骨灰入公墓随行人员不超过 人,车辆不超过 辆。
3.丧事提倡不安排宴席,工作人员及远方亲朋就餐安排大锅菜、集中订餐等,每人不超过 元。
四、违规处理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事主,红白理事会有权制止或撤出该事主的红白事,向村民委员会建议撤销已获得的各类荣誉,并按照积分制进行相应扣分,列入道德红黑榜。
附件三
操办红白事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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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申 请 登 记 |
申请人 |
电话 |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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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电话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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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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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事 项 登 记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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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理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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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标准 |
礼金/车辆/宴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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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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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受理人 确认签字 |
事后申请人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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