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工作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43357
民政局“十三五”规划
关联导读:
一、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1.统筹推进农村兜底保障扶贫和城镇脱贫解困工作。全
面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举一反三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确保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动态保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稳定解决吃穿“两不愁”问题。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和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大力度整治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效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漏保”问题。落实低保延退制度。深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完善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健全脱贫解困绩效评估、结对帮扶等机制,抓好《关于深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若干措施》贯彻实施。
2.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区政府民生工程,做好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按照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以信息化核查为主,与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强化长期公示作用。继续推进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实现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按城市特困救助供养标准执行。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探视巡访。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积极作用,加强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完善“先行救助”“急难地救助”,推行一次审批、分阶段临时救助方式,规范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效益。
二、加快养老服务发展
3.健全养老服务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柴办字[2019]80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柴府办明字[2020]15号)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和政策落实。
4.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院,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引导社会力量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
5.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探索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养老院备案管理。加强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开。探索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三、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6.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孤弃儿童各项保障政策,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
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7.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聚焦“基础的社会治理”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互联互通、聚势聚力、实干实效,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8.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指导各地全面制订完善村规民约。统筹推进全区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健全基层自治领域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积极谋划筹备开展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选齐配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队伍,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五、创新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
9.深化登记管理改革。发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严格执法监督,织牢织密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网。持续抓好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会员、服务行业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平安建设,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六、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0.规范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年度省界、县界、乡界联检工作,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11.完善地名管理服务。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做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更新完善。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发展。
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2.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抓好《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部门协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13.积极稳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加强设施管理。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活动,做好重点时段安全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倡导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巩固“住宅式”墓地和“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及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治理成果,巩固火化率、提高骨灰入公墓率,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14.推进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新技术应用,实现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坚决遏止搭车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进婚姻登记赋权下放工作。发挥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作用,倡导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
15.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
八、推进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发展
16.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落实民政领域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大社工专业人才配备使用力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工通过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充实基层民政服务力量。
17.规范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着力推进渠道提质增效,持续加大扩点力度,进一步优化站点布局。稳步推进新型实体渠道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宣传营销水平。
九、不断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18.持续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强化民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严格统计数据核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综治安全工作,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各业务领域、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资源整合、互联互通,着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数字民政”系统,做好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影响力。
十、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9.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做到
“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深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0.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21.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落实“五型”政府建设要求,大力弘扬“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精神,加快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调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挖掘和宣传民政系统先进人物和事迹,增强干部队伍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归属感,争做新时代人民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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