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工作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20610
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关联导读:
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努力下,我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将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组重视,法治政府工作组织健全。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我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党组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二是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继续在九江九源律师事务所常年聘请一名律师为法律顾问,使我局婚姻登记、城乡低保、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做到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全方位进行依法行政监督。
二、加强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准。
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制定《2021年柴桑区民政局学法计划》。明确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通过微信群、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的学习,于广大干部职工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创新载体,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
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区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助推了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道,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为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在去年的基础上我局以低保专项整治,乡村振兴活动为契机,对全区所有已享低保对象开展了一次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区低保工作规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推动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依法清核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殡葬秩序。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依法治村、村务公开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在区政务网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力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着力认真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一是加强了社会组织登记监管工作。以“依法登记、年度检查、收费清理、打击非法”为工作切入点,加大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全区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147个,其中社会团体4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8个、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1010个。全区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36个,共有党员230余名。今年以来,依法取缔社会组织2家、对1家社会组织责令整改、对4个有名无实的“空壳”“僵尸”“脱管”型社会组织依法进行了撤销登记、4家行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进行了排查整治、对公职人员及离(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作了清理、对8个社会组织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检查、扎实推进“双减”政策,推进“营改非”工作。二是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体系建设有力。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织密网”的要求,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建立了民政和残联牵头,财政协作,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每月10日前,按照每人每月60元、7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做到两项补贴应补尽补。截至目前,全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81人,其中重度残疾2688人,共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366.4万元。为77名享受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发放居家照护补助51.9万元。三是其他专项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我区婚姻登记处依法登记,热情服务,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524对,离婚登记407对,补办结婚登记405对,补领离婚证88对,在特殊日子比如“5.20”,实行了延时错时服务并免收结婚证工本费和证件复印费,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4个偏远乡镇婚姻登记权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建立了联合街面巡查工作机制,在特殊天气、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加大对街面巡查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零乞讨、零露宿、零事故、零负面舆情”。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人,支出流浪乞讨资金7.1万元。
五、落实法治政府监督问责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完,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各乡镇民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有效杜绝了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并严格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定期听取各股室执法情况汇报。
五、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
六、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讲一步充实壮大,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因症找因,细化举措,攻坚克难,为建设法治民政奠定良好的法制保障。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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