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1-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1637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关联导读: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李春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代表着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肩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因此,关心、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是加强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更是全社会的重要责任。
近年来,我区通过广泛宣传、强化职责、实施联动,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在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具体体现:1、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保护水平持续提升。2019年以来,我区连续3年提高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截至目前,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820元、1360元、1360元,惠及141名儿童。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80元。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2021年,免费为28名孤儿进行健康体检。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在校就读期间发放助学金,每人每学年1万元。参照孤儿助学政策,创新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教育资助范围。2、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基层基础不断强化。成立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全覆盖。累计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118个,全区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132名,每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将儿童主任考核激励机制列为重要评估指标。3、关爱保护服务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重点解决困境儿童监护缺失、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问题。开展“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指导村(居)儿童主任开展常态化走访随访,掌握困境儿童监护状况,督促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委《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4、政府购买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力度持续加大。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积极培育孵化未成年人关爱社会组织,针对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关爱服务项目,资助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借鉴、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继续深入做好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1、持续做好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帮扶工作。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精准化保障、精细化服务行动,确保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精准落实,关爱服务措施精准提供。2、持续强化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通过突出台账建设、心理关爱、安全监护等内容,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安全法制教育和家校沟通等问题。3、持续加强困境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健全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为困境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宣讲及心理辅导。
感谢您对儿童福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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