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102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关联导读: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田玲玲(田崇其)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区农村老年人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建立并形成了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区对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柴桑区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九江市柴桑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九江市柴桑区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接续推进养老体系建设发展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通过补短板、强弱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打造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特点各异的区、乡(镇)、村三级公共养老服务格局。
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一区一中心一乡一阵地、一村一场所”的工作思路,通过高标准建设区社会福利院综合护理楼,实施区社会福利院旧楼、乡镇敬老院适老化和院容院貌整体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水平,切实满足特困老年人实际需求,履行兜底保障责任。充分利用城区配建养老设施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0家;整合农村闲置校舍、老村部、祠堂等资源,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建设农村颐养之家74个,覆盖80.4%建制村。有效补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足短板。
三、完善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推动建立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80岁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不断提升城乡老年人生活质量。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提高救助供养水平,扩大保障范围,给予救助对象必要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连续四年提高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标准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实现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到区社会福利院进行集中照护。同时,对农村生活贫困老人依救助政策,将他们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
四、开展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活动。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扶养留守老人中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的同时,建立健全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全面建立对留守老人和高龄独居老人探视巡访制度。推动热心邻居、村(居)干部与空巢、高龄、失能老人结对帮扶,通过电话问候、上门探望等多种形式开展定期巡视探访活动。依托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积极不定期引导、组织留守老人、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开展棋牌、助餐、娱乐等活动,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感谢您们对老年人福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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