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591

区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6 10: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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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  柴桑区民政局(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柴桑路163号)  ,联系电话:  0792-681236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民政局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民政政策法规、民政业务办理流程、机构职能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向公众公开,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增强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民政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为2件。对于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民政局都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认真处理。首先对申请进行受理登记,然后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在处理过程中,与申请人保持沟通,确保申请人的需求得到准确理解。经过审查,予以公开的申请为2件,部分公开的为0件,不予公开的为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原因无法提供的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政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审核机制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2、信息审核 在信息发布前,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各部门提供的信息需经过专门的审核人员审核,重点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审核通过后的信息才能进行发布,避免了错误信息和涉密信息的公开。

3、信息存档 对于公开的信息,做好存档工作。按照年度、类别等进行分类归档,方便查询和管理,也为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和总结提供了依据。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1、官方网站建设 民政局重视官方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在网站上传资料时将不同类型的信息进行分类展示,方便公众查找。同时,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维护,确保上传资料的准确性,提高老百姓检索信息的准确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1、社会监督 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通过设置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方便公众对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对公众的监督意见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1

1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部分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及时处理,我单位已通知办理人员,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要做到及时接收,及时处理,及时联系当事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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