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554

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30 10: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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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 2025 年1月1日起,至 2025 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  柴桑区民政局(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柴桑路163号),联系电话: 0792-681236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本局政府网站及其他官方渠道,系统发布了涵盖民政政策法规、部门权责清单、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机构设置与职能、重要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多个类别的政府信息。在发布过程中,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与可读性,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便捷、准确地获取所需民政资讯,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

依据上位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内部制度,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流程、时限和责任分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2、信息审核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机制。各科室(单位)拟公开的信息,需经科室负责人进行内容初审和保密审查,提交至局办公室进行规范性复核,重要信息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审核重点包括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保密性,从源头上杜绝错误信息、敏感信息和不实信息的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重点建设。在网站上传资料时将不同类型的信息进行分类展示,方便公众查找辨别。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做好内部监督与考核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群众满意度、信息公开完成度等纳入局内部年度考核体系,明确各股室责任,定期对各股室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通报,强化内部工作督导。

    加强社会监督与公众互动,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政府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信地址,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对公众通过各类渠道提出的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建议和投诉,均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限内调查核实、解释说明并反馈结果,以监督促改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内容与形式有待深化:目前主动公开的信息仍以规范性文件和常规工作动态为主,在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多样性方面尚有提升空间,例如利用图解、动画、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不够充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未能完全转化为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的语言。

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增强政策解读的生动性与实效性,提升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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