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6-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2854
关于部分社会组织未按期参加年检限期责令整改的公告
关联导读:
关于部分社会组织未按期参加年检限期责令整改的公告
各区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区民政局于2026年 2月25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本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柴民字【2026】21号)文件,要求各社会组织于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2025年度区本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及2025年度慈善组织年度报告。
经查证,以下18家社会组织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2025年度检查(名单详见附件),其行为违反为:
1.社会团体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现责令该18家社会组织7月15日前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说明情况,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补办年检。拒不参加年检或不按规定接受检查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因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条之规定,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附表:柴桑区社会组织2025年度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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