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机构职能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3-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02180
柴桑区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
关联导读: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和粮食流通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涉粮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粮食物流产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粮食等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和粮食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产业扶贫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粮食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粮食经济运行。承担全区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配合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区农业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和粮食流通储备的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根据全区粮食储备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区级投资项目。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区外来物种。
(十三)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管理全区粮食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区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负责全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区本级国有粮食企业的行政管理。
(十四)统筹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和粮食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监督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农药使用和区级粮食承储单位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业和粮食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区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立乡(镇、场、区、处)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机制,推动柴桑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对全区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和完善区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强化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计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十九)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以及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十)与区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农业农村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工会、妇联、党群、政务公开、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评相关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组织农业计划和农业项目的编报、指导和监督农业项目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和监督系统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人:任薇,联系电话:0792-6812139。
(二)科教能源股。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粮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负责人:韦小恋,联系电话:0792-6812139。
(三)法规股(行政许可服务股)。承担农业农村粮食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及法治建设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暨“两法衔接”、“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粮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区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农业农村粮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人:熊泽华,联系电话:0792-6812139。
(四)农村改革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规划,牵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协助落实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以及示范性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作。贯彻落实关于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人:殷梦炜,联系电话:0792-6812139。
(五)发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协调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和园区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牵头财政惠农信贷通、产业化补助、农业担保公司、国家固定点调查、“三品一标”、农业品牌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内外农业发展动态,拟订我区开放型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开放型农业工作;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国内农业组织合作交流事务。负责人:张锐敏,联系电话:0792-6812139。
(六)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新农村建设指导中心)。贯彻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指导和推进农村清洁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制定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人:文耀,联系电话:0792-6812139。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人:赵剑锋,联系电话:0792-6812139。
(八)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参与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人:管众,联系电话:0792-6812139。
(九)畜牧兽医股。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区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组织实施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动物卫生、兽药与兽医器械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畜禽屠宰行业清理整顿、监督检查。负责兽医人员、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指导全区畜牧兽医体系建设。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医兽药相关实验室管理。组织开展家畜血吸虫病查治、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流行性病学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家畜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人:邬乃霞,联系电话:0792-6822711。
(十)渔业渔政股。负责拟订渔业生产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开发利用;负责各种渔业项目的申报管理以及市场渔情监测和渔业统计调查。负责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增殖放流等;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和跨乡镇渔业矛盾纠纷调处;负责审核、发放和年度审验渔业行政许可事项证照;负责有关渔业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复议、接受申诉和应诉。负责人:戴建军,联系电话:0792-6812139。
(十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及作业收费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备案、核发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发证、审验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信息和统计相关工作。负责人:喻景远,联系电话:0792-6810595。
(十二)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人:刘桥,联系电话:0792-6812139。
(十三)粮食行业指导与规划股(粮食流通监督股)。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工作制定区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供应计划,管理储备粮轮换计划和政策性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应急、粮食流通、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粮食产销对接有关工作。归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粮食流通、放心粮油、军粮供应等工作。负责全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拟订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和仓储设施管理,负责区级储备粮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粮食流通、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监督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负责对区级储备粮、军粮等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粮食行业指导与规划股负责人:赵云峰,联系电话:0792-6812120。
(十四)帮扶股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地方关于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和农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和常态化帮扶;负责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建设工作调研,承办农村社会事业具体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协 助制订全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潘新琴,联系电话:0792—6816473。
(十五)区蔬菜产业服务中心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蔬菜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区蔬菜产业发展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区蔬菜生产、科研、加工、流通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做好蔬菜基地建设,承担蔬菜产业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三)做好蔬菜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承担我区蔬菜类国家地理标志认证产品的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蔬菜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对全区蔬菜产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四)拟定我区蔬菜生产技术规程、加工行业标准,组织协调绿色、有机蔬菜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负责全区蔬菜产业公共品牌培育、管理、宣传和提升等工作,指导维护企业品牌权益。
(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蔬菜类农业投入品、种子市场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蔬菜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研究蔬菜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发布蔬菜产销信息,做好生产预警工作,为蔬菜生产、流通、加工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叶智华,联系电话:0792-6812139。
(十六)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方针、 政策;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和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全区农业技 术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建立各种农业经济服务组织,发展农业技 术推广服务组织网络,逐步形成社会化农业经济服务体系;做好 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全区有 害生物的调查监测及有害生物清除工作,做好种子、种苗的检疫 工作和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化验工作;做好土壤肥力动力监测和 基本农田的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全区中低产田改造、土壤化验、 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技术服务工作;建立农技信息网络系统指 导农业生产,组织培训农业技术骨干、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 向农民普及科学知识;总结交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经验,为全 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技术信息系列化优质服务; 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韦小恋,联系电话:0792-6812139。
(十七)区粮食安全保障中心
承担军粮供应、粮油检验检测、价格监测等粮食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职能。负责人:赵云峰,联系电话:0792-68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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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和中心名称 |
办公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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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财务股)、法规股(行政许可服务股)、农村改革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柴桑区蔬菜产业服务中心 |
九江市柴桑区柴桑路2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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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能源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道沿河南路1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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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新农村建设指导中心)、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股 |
九江市柴桑区柳林路与柴桑南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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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股 |
九江市柴桑区柴桑北路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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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指导与规划股(粮食流通监督股)、区粮食安全保障中心 |
九江市柴桑区庐山西路152号(良友宾馆旁) |
| 帮扶股 | 九江市柴桑区人防大楼六楼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3:30-18:00(春夏)
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3:30-17:30(秋冬)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 0792-6812139
单位负责人:刘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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