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6-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6658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14 17:10 来源: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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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农领办文〔20238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至市县(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就落实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要求。《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赣农字〔2023〕20号)是做好该项工作的总依据。《通知》明确了提质增效行动的八项主要内容、具体实施步骤、相关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各乡镇要认真学习,学深悟透,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聚焦八项内容提质增效。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的八项工作内容是: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等问题,以及整治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要严格对照省厅《通知》附件1内容,组织乡村两级认真摸排工作上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不严格、走过场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防微杜渐,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要按照实施步骤加快推进工作。省厅、市局《通知》对实施步骤有明确的要求,5月中旬完成动员部署,5月22日前完成自查自纠,5月底市局督导检查,10月底省级调研指导,12月前建章立制。各乡镇要及时将工作部署至村级,以乡、村为主体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区级以乡为单位、乡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村建立问题台账,通过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将问题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有阶段性成效。为提炼工作经验,区农业农村局于6月上旬完成2个乡镇自查自纠工作指导。

四、要密切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涉及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资产管理、经济合同签订、财务管理、债权债务、承接工程项目、审计等多方面内容,涉及组织、财政、审计、民政等有关部门,各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请求相关单位支持,落实好各项工作。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五、要强化工作调度。各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指导各村对照八项工作内容6月上旬总体完成摸排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后续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台账管理。各村要结合台账对摸排的问题整改工作按月调度,逐个整改销号,确保10月下旬完成各个问题的整改,10月底将总结报告和整改台账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于6月下旬直插各县(市、区)指导的基本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乡镇,随机抽取部分村对照八项工作内容逐项检查;7月、8月在全市范围内抽查,组织相关县(市、区)交叉检查,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对工作落实不力、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导,扩大抽查范围,邀请第三方进行审计,检查抽查结果视情况通报至各地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对填报的情况负直接责任,留底并附佐证材料备查,同时报乡镇汇总。乡镇要认真核实各村填报的情况,如实汇总,如村填报的情况以及工作走过场的村名单打包发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股。

附件:1.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2.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相关指标摸排表

           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613


附件1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问题类别

可能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备注

/否

情况说明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按照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议、管理、监督集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3.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






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1.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程序是否规范






2.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2022年度资产清查),落实好资产管护责任






3.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






4.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三、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

1.是否存在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问题合同以及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






2.是否存在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






3.是否存在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四、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是否存在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2.村级财务收支管理是否清晰






3.是否存在违规发放各项补贴行为






4.是否存在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






五、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

1.2022年以来是否存在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






2.是否存在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






3.是否存在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情况






六、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是否存在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的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






2.是否存在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






七、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

1.是否存在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情况






2.是否过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开展过专项审计






3.是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过任期和离任审计






4.是否存在审计发现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






八、整治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

是否存在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







附件2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相关指标摸排表

指标名称

单位

*村

*村

*村

……

乡镇汇总

县(市、区)汇总

备注

1.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未规范挂牌数量







2.新增资源资产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数量

2022年度录入扶贫资产

其中:(1)资产金额

万元







2)资源面积







3.农村集体经济不规范合同数量







已签订的在有效期内合同

其中:(1)明显违背合同法的超长期合同数量







2)超低价合同数量







3)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的合同数量







4)未按时收到价款的合同数量







5)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数量







4.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的村级数量







统计时间为本届村委会履职以来

5.财务收支管理混乱涉及的金额

万元







其中:(1)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涉及金额

万元







2)虚假列支、多报少支金额

万元







统计时间为本届村委会履职以来

3)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
规范涉及金额

万元







4)违规发放各项补贴涉及金额

万元







6.1.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金额

万元







6.2.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金额

万元







7.村级债务化解涉及的金额

万元







8.1.违规招投标涉及的工程项目数量

统计时间为本届村委会履职以来

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万元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万元







8.2.管理混乱的工程项目







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万元







8.3.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的村干部数量







9.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数量







10.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

其中:(1)案件数量







2)案件涉及的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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