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6-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4679

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3 16: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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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共九江

柴农领办20234



关于印九江市柴桑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场,各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好江西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政策,切实做好柴桑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快速报废更新我老旧农业机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我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切实让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受惠于农民,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了《九江市柴桑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9

九江市柴桑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在实行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扶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 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机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范围

柴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内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即报废机具是在柴桑区享受购置补贴前提下购买的农机。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种类和补贴标准

根据农业农村部、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柴桑区实际,选择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共7种农业机械作为柴桑区农机报废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报废机具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1

五、报废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即可申请办理报废补贴手续。

2.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喷雾(粉)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配套电动机功率小于等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大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2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5.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申请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等机械必须主要部件基本完整(如发动机、方向机(轮式机械)、车架总成、变速箱、前后桥(或车桥)等主要零部件(手扶拖拉机为发动机及支架、变速箱、扶手把)应齐全)。申请报废农机应当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或出具相关票据。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农机化管理部门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改装、拼装、来历不明、无铭牌或出厂编号、无车架号的机具不予受理。

六、农机回收企业的确定及公布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根据我实际开情况也可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申请报废农机回收企业根据要求填写好《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见附件4)、《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再到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申请,并由农业农村局或商务局进行公示,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予以认定并颁发《江西省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书》(见附件6),并抄送设区市、省级农机和商务主管部门。

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

七、操作程序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衔接,每年起止时间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步,并根据国家政策和实施情况进行修订或终止执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报废旧机

1.回收旧机。旧机具所有人携带身份证明、《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附件3)或购机发票(购机协议),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对符合报废条件要求的,现场采集报废农机与机主的人机合影照片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附件2,此表分表一、表二,以下简称《确认表》),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

2.当场报废。回收企业参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对回收农机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应解体销毁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机架和工作装置等主要总成,禁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回收企业对回收的农机建立拆解档案,档案应包括铭牌(牌证管理机械的铭牌交由农机部门,非牌证管理机械由回收企业建档)或者其他能够体现农机身份唯一性的原始资料(如发票或《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案还应如实记录回收、拆解、废弃物处理情况、拆解图像资料、以及拆解后零配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农机回收企业根据《农机报废企业报废农机建档表》(附件8)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不少于5年。

(二)注销登记

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报废机器牌照、行驶证,到区农机化管理股按规定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农机化管理股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受理补贴

1.申请补贴。机主凭有效的身份证件、社会保障“一卡通”(如果没开通就继续使用财政惠农“一卡通”或银行存折)和《确认表》农业农村局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报废补贴申请。

2.兑现补贴。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将按照年度内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合理确定报废补贴农机总数量,报废补贴资金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一起况现。

八、有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相互配合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年度内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计划,在不超过年度购置补贴的总额下,合理确定年度农机具报废数量,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制度,有序高效开展农机具报废更新工作,提升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要求,财政应保障农机报废补贴开展的必要工作经费。

(二)加强宣传,务实惠民

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积极在区政务网等相关媒体上进行信息公开,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及农机回收企业的地址、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对享受报废补贴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柴桑区农机购置补贴现有的模式,采取农机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便捷高效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并积极推动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合作参与农机报废回收工作,建议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三)规范流程,强化管理

建立健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流程详见附件8),强化约束。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要从流程管理、档案管理上进行风险防控管理,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加强对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实施监督。回收企业要严格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不得维修、转卖报废的农业机械,不得使用报废农机的主要部件,不得使用残次、报废零件拼装农业机械。加强对农机报废的监督,确保报废农机现场破坏性处理,确保拆解后不可修复,一旦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取消其报废农机定点回收单位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报废更新补贴档案,将申请报废机具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一卡通”(如果没开通就继续使用财政惠农“一卡通”或银行存折)复印件、《确认表》、新购机发票复印件等资料归入档案。档案要求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并按年度装订成册,保存期不少于5年。


附件:1.江西省农机报废机具财政补贴一览表

2.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表一)

3.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表二)4.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5.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

6.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

7.江西省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书

8.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流程

9.农机报废企业报废农机建档表

附件 1

江西省农机报废机具财政补贴一览表


序号

机型

类别

报废补贴额

(元)





1




拖拉机

20马力以下(含手扶)

1000

20-50马力(含)

3500

50-80马力(含)

7000

80-100马力(含)

10000

100马力以上

12000




2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喂入量1-3kg/s(含)

5500

喂入量3-4kg/s(含)

7300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3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含)以上

7200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

17500







4




水稻插秧机

手扶步进式,4

1300

手扶步进式,6行及以上

1350

独轮乘坐式,6行及以上

1100

四轮乘坐式,4

5100

四轮乘坐式,6-7

8800

四轮乘坐式,8行及以上

11600

5

动力喷雾机

动力喷雾机

60





6





喷杆喷雾机

12m≤喷幅<18m,悬挂及牵引式

700

喷幅≥18m,悬挂及牵引式

1800

功率<18马力,自走式,四轮驱

1700

18马力≤功率<50马力,自走

4000

50马力≤功率<100马力,自走

4400

7

风送喷雾机

自走式,药箱容积≥300L,喷幅

1200

牵引式,药箱容积≥350L,喷幅

600

8

机动脱粒机

生产率≥300kg/h;含动力

70

9

饲料(草)粉碎机

400mm≤转子直径≤550mm

190


10


铡草机

3/h≤生产率<6t/h

180

6/h≤生产率<9t/h

450

9/h≤生产率<15t/h

810


附件2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表一)


市级农业部门盖章:                           回收表确认编号:


  • 机主姓名/单位名称


    证件号码


    机主地址


    机主电话


    生产企业


    机具类别


    机具型号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底盘(车架)号码


    牌照号码


    出厂日期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回收日期


    报废条件核实情况在对应条件后面)

    序号

    报废条件

    核实情况

    1

    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


    2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失、无法修


    3

    预计维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


    4

    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


    5

    国家明令淘汰的


    主要零部件现场解体或销毁

    已经当场拆解。


    农机报废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已经当场拆解。


    农机化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




    农机户(签字):在场人员(签字):

说明:此表一式三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一联机主存查;一联农机化管理部门盖章后,农机户到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后由农机化主管部门留存入档。

附件3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表二)


市级农业部门盖章:回收表确认编号:


序号

机型

类别

报废补贴额(元)

核实结果




1




拖拉机

20马力以下(含手扶)

1000


20-50马力(含)

3500


50-80马力(含)

7000


80-100马力(含)

10000


100马力以上

12000




2


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喂入量1-3kg/s(含)

5500


喂入量3-4kg/s(含)

7300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3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

3行,35马力(含)以上

7200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17500






4




水稻插秧机

手扶步进式,4

1300


手扶步进式,6行及以上

1350


独轮乘坐式,6行及以上

1100


四轮乘坐式,4

5100


四轮乘坐式,6-7

8800


四轮乘坐式,8行及以上

11600


5

动力喷雾机

动力喷雾机

60





6




喷杆喷雾机

12m≤喷幅<18m,悬挂及牵引式

700


喷幅≥18m,悬挂及牵引式

1800


功率<18马力,自走式,四轮驱动、四

1700


18马力≤功率<50马力,自走式,四轮

4000


50马力≤功率<100马力,自走式,四轮

4400


7

风送喷雾机

自走式,药箱容积≥300L,喷幅≥20m

1200


牵引式,药箱容积≥350L,喷幅半径≥6m

600


8

机动脱粒机

生产率≥300kg/h;含动力

70


9

饲料(草)

400mm≤转子直径≤550mm

190



10


铡草机

3/h≤生产率<6t/h

180


6/h≤生产率<9t/h

450


9/h≤生产率<15t/h

810


说明:此表一式三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一联机主存查;一联农机化管理部门盖章后,农机户到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后由农机化主管部门留存入档。


附件4

报废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日在处,购买生产企业生产的,整机出厂编号为发动机出厂编号型号,今申请报废。

我承诺,该农业机械确系本人合法所得,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附件5

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

柴桑区农业农村局、柴桑区商务局:

本企业现有从业人员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名、技术工人名、管理人员名、其他人员名;回收拆解场平方米,具有必要的回收拆解设备及消防设施,年回收报废农业机械能力         ;

没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特申请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活动,请予认定。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公章)年

附件6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


企业经营范围


办公场所面积

详细地址


邮政编 码


建筑面积


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场地

场地地址


自有/租赁


面积


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总人数             人)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自有/租赁

备注





































柴桑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柴桑区商务局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附件7

江西省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书




编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地址:

本证有效期:3年(日至日)






农业农村局(公章)商务局(公章)

附件8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流程


回收旧机

1、机主身份证复印件;

2、《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或购机发票;

3、回收企业核对机器与相关资料信息;

4、报废机具与机主合影;

5、现场填写《柴桑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现场报废

1、回收企业根据《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对回收农机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

2、对破坏部位进行拍照,并建立电子档;

3、取下拆解机器的铭牌、牌照、行驶证交由农机部门存档


注销登记

1、农机部门对纳入牌证管理的机械,收回行驶证、牌照,

并在《江西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注销此机;2、在《江西省柴桑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3、对非牌证管理机械可直接进入受理补贴环节。


受理补贴

1、机主持有效身份证、一卡通、《江西省柴桑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向农机部门申报补贴;

2、农机部门进行网上受理报废补贴;

3、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要求,同步进行报废补贴资金兑现。


建档管理

农机部门将《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或发票)、《江西省柴桑区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与补贴后更新机械资料一起归档,并每年装订成册;

对于牌证机械,农机部门将回收后的行驶证、牌照、机器铭牌、《柴桑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复印件放回原登记注册档案中,并档案上注明报废字样,完成报废档案。

附件9

农机报废企业报废农机建档表











拆解后机





回收确认


拆解机

人机合影

承诺书

拆解后


拆解时

牌照信

补贴


机主姓名


机主电






器去向记





表号

器信息


或发票

照片


间地点

金额








































































































































































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3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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