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7299

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柴桑区2025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01 11:10 来源: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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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场、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现将《柴桑区2025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落实。

                   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2025829

柴桑区2025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和乡村生态振兴,加快构建废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处置长效机制,聚焦主要覆膜地区、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精准施策,提高全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8号)及《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局办字〔2025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在全区主要乡镇试点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0.31万亩,其中加厚高强度地膜0.16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15万亩。项目区地膜处置率达到87%以上,废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体系覆盖地膜大量使用的主要乡镇,基本形成回收体系全覆盖。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地膜科学使用

1.科学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在果蔬、中药材上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且符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国家标准的加厚高强度地膜0.16万亩。

2.有序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按照适度集中原则有序在蔬菜、水果玉米、西瓜、棉花等适宜作物推广0.15万亩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确保产品与区域气候资源条件相适应,与作物生长功能需求相匹配。

3.积极推广地膜覆盖技术根据近年来地膜覆盖示范经验,继续开展地膜科学使用技术示范,引导地膜使用者选择合理的覆膜方式和时间,在整地施肥、开沟起垄、播种移栽等关键环节进行科学覆膜。

(二)健全回收处置体系

2024年我区已经建设地膜回收点6个,2025年将继续巩固,确保2025年地膜回收利用率稳定在87%以上,要切实整区推进、全面完成,最终形成技术可推广、运营可持续、政策可落地、机制可复制的示范样板和技术模式。

三、资金规模

中央资金13.9万元,主要用于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回收处置(利用)体系建设。加厚高强度地膜按每亩30元、全生物降解地膜按每亩60元进行物化补助,共计补助资金13.9万元。

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

(一)加厚高强度地膜目前市场加厚高强度地膜约90/亩,项目计划按照覆膜3亩补助1亩实物的形式进行补助。补贴项目资金4.9万元。

(二)全生物降解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成本180/亩。项目计划以可降解地膜3亩补助1亩实物的形式进行补助。补贴项目资金9万元。

五、补助模式及验收发放办法

(一)补助模式采用先用后补的方式,农户使用加厚高强度或全生物降解地膜,根据覆盖面积和购买地膜的重量发放实物补助。回收点根据台账数据,发放补贴。

(二)示范户遴选、验收及地膜发放办法1)示范户的遴选:应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区级认定的遴选程序,各乡镇要对本地的地膜示范户在本乡镇显要位置张榜公示,确保地膜科学使用示范户的遴选公开、公平和公正。示范要求2025年在生产中种植粮棉油、果树等应用地膜面积30亩以上,种植蔬菜应用地膜面积10亩以上的种植户,具备履行项目任务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工作积极,项目参与度高,有创建示范点的意愿,但不得重复享受项目补贴。(2)验收方式:乡镇根据大户覆膜面积和购膜数量先进行验收,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验收汇总情况进行抽查验收。验收时候要进行勾图确定实施地点和实施面积。(3)地膜发放:全部验收完成后,根据覆膜面积和重量确定地膜发放数量,补助的地膜数量控制在项目资金可购置的地膜数量范围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地膜回收利用工作,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职能股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人员为成员的地膜回收利用领导小组。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基本原则,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用途,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严格履行招标采购程序,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挤占挪用。

(三)加大监管力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311号)要求,强化和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推动构建地膜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夯实项目实施工作基础。

(四)强化科技支撑依托省级技术包片专家组,针对不同气候条件、不同农作物、不同用膜方式开展配套农艺措施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开展农田残留地膜监测等绩效评估,科学评价区域地膜残留状况和治理成效。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标志性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主动答疑解惑,积极引导各主体广泛参与地膜回收工作,进一步增强地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自觉履行回收的社会责任感,营造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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