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8-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136
柴农案字〔2025〕第2号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关联导读:
王贤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农业惠农贷款还款期限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农业惠农贷款是国家为支持“三农”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而推出的专项金融政策,其核心作用是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解决农业生产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自从(赣办字〔2014〕33号)实施以来,全省积极开展“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工作,为总结提升试点经验,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有关信贷政策的发展变化,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更大支农信贷作用,助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了“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机制,制定了(赣农字〔2022〕43号)文件(以下简称“财农信贷通”)。“财农信贷通”融资工作是按照(赣农字〔2022〕43号)文件要求执行,并由各家合作银行申请,贷款期限参考农业生产周期确定,按协议约定最长不超过3年,在授信期内可随贷随还的必须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非农领域的贷款。2022年—2024年放款的经营主体共58家,贷款总额7464.7万,其中:2022年已放款的经营主体19家,贷款总额2659.7万元;2023年已放款的经营主体16家,贷款总额2129万元;2024年已放款的经营主体23家,贷款总额2676万元。具体银行分布为农商银行49家6588.7万元、农行8家676万元、工商银行1家200万元。
二、针对提出的建议采取的措施
(一)立足资源禀赋,探索文旅融合
我区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任务,积极引导处于农业产业链上不同环节的农业经营主体,向上延伸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向下延伸建设循环基地带动农户,建立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带动模式,高质量打造了“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柴桑模式”“柴桑特色”,初步形成了“青少年研学+采摘品鉴+观光游乐+红色民宿康养”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服务新业态,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农旅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
(二)加大财农贷款政策支持,解决融资难题
全区财政“财农信贷通”贷款每年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农业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经营稳定、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等信贷条件的小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休闲农业经营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不包括农业龙头企业)提供政府担保、利率优惠的惠农贷款,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有农商行、邮储、农行、工商四家合作银行供经营主体选择,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经营规模进行审批。
(三)稳妥推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我区坚持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为前提,以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管理服务为原则,在设立流转机构、制定流转制度、规范流转程序、发布流转信息、签订流转合同、建立流转档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既促进了我区农业发展,也切实维护了农民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前,我区土地流转方式主要包括土地出租、转包、入股等。流转趋势以转包、入股、流向大户、农民合作社为主。流转合同采取统一的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区实际,柴桑区进一步规范流转合同,印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资料汇编,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等政策和法律法规,比如:农户书面签订的流转合同,合同应到发包方(村委会)处备案、再次转包要向乡镇备案等。同时,我区坚持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做到了流转土地不改变集体承包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利益,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业技能
2025年7月4日,我区共选派9名企业负责人参加由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全市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视频培训班,此次培训班聚焦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双百行动”及“四大攻坚”行动,围绕生产、加工、流通、供应、销售“五端”核心领域有关内容,提高了企业网络销售能力和反向开票能力。
(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经营主体带动收入增长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经营主体+村集体+脱贫户”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设产业基地,规范基地管理,在产业发展、配套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带动村集体和农户稳定增收。形成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脱贫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合作形式,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和跟踪帮扶,鼓励帮扶资金等投入支持,引导农民合作社利用盈余扩大再生产。鼓励龙头企业将适合就地承接的采购订单和劳务等提供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围绕种养、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定就业。
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努力,推动农业可持续性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作出更大的贡献。
王贤辉代表,您的建议很好,希望今后再多提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完善惠农金融政策,共同推进我区农业高速发展,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提出宝贵意见。
(印章)
2025年8月19日
签发领导:刘光勇
抄报: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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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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