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2071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九江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实施方案》《关于将九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非在编临聘人员平移统筹平台统筹服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2 16: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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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实施方案》《关于将九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非在编临聘人员平移统筹平台统筹服务的工作方案》已经2023年11月27日第3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江市商务局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江市财政局  九江市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整合、打造人力资源数字化场景应用新模式、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统筹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九江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为推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及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深入推进改革发展双“一号工程”,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优化为重点,打造我市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的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逐步构建专业化、数字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统筹服务体系,把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作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打造江西改革发展九江名片、推进九江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战略部署提供强劲动能。

二、工作方针

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以“代甲方”的角色为各个用工主体进行人力服务的业务集采和数字化服务,同时通过业务分包分离用工风险,以规模效应和数字化技术确保产业交易效率,借此快速整合各个场景中的存量资源,把碎片分散的流量集约化形成的资金流、数据流、业务流聚集到国有平台公司,同时不断引入市场增量,帮助地方政府将涉人力资源服务的碎片交易转化为线上“数字资产”。一方面提升地方数字经济产业产值,另一方面为地方就业服务、招工支持等营商环境提升和地方财税贡献带来价值。

三、工作目标

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旨在围绕人力资本开发设立“五个一工程”:一家国有数字化人力资本产业投资集团、一个云就业数字化统筹平台、一个数字经济暨人力资本产业园、一支产教融合教育发展基金、一系列专业共建校企合作产业学院。开创“五个一工程”的目的是统筹开发九江市数字化人力资源产业、打造九江市现代人力资源服务生态圈。

未来五年内,通过设立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整合本地存量形成市级先发优势、同步吸引外部增量形成全省龙头效应,平台力争实现服务人数不低于600万人次、交易结算规模达500亿的战略目标。

为实现统筹发展目标,委托九江市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发集团”)负责组建平台载体,市工发集团指定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市工发数字统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发数科公司”)作为“九江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以下简称“统筹平台”)的业务载体,负责统筹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在编临聘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结算、本地市属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结算、本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有组织的学生实习费用对外结算和以财政资金作为出资来源的本市以工代赈类项目劳务人员薪酬结算。同时,建立我市劳务供应链网络,统筹本地劳务人员向国内大型用工企业输送,撬动江西籍在外务工人员薪酬结算回流。

四、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

(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非在编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本地国有资金在建工程农民工、在籍外出实习生等。全面统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等非在编临聘用工、公益性岗位用工、政府(国有企业)工程项目所属农民工和公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习生等人员的薪酬、劳务、实习等费用结算,并提供薪酬发放、保险缴纳(社会保险)、代招聘、用工数据统计申报、监管支持、人力资源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内容。

(二)重点招商项目。通过整合市场化服务资源,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和项目提供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为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提供人才委托培养服务。统筹已在外地的本市户籍员工,通过降本、供人、垫薪、育人四大措施,定向招引促使各大用工平台及用工体量大的企业中本市户籍员工的薪税结算业务回流九江带来增量。

(三)外出务工人员。开展九江外出务工人员有组织化输出、本地劳务品牌建设和推动打造产教融合新型城市等数字化人力资源开发相关业务。

(四)本地院校。通过统筹平台与本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签订薪酬结算协议,支持本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人才培养,统筹协助本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有组织的实践教学和顶岗实习,并通过培养相关产业专业人才、构建人才供给渠道、提升产业生产效率等方式,助力行业人力资源、人力资本发展。

(五)本地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及用工需求。优先支持本地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积极链接全国发达地区各领域行业龙头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代理合作等形式为本地企业提供优质数字化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同时为广大群众增加更多本地就业机会。

五、工作措施

(一)打造一家国有数字化人力资本产业投资集团。市工发数科公司作为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的业务载体,要通过外部合作以及收并购等资本运作方式持续做大做强,并积极与国内用工密集型行业中产业龙头企业合作,在九江设立其江西籍员工共享服务中心,以服务外包形式与用工主体合作,引流已外出务工人员薪酬结算回流九江;支持推动我市各县(市、区)国有平台公司和市工发数科公司合作,进一步拓展我市各县(市、区)的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工作,致力于把市工发数科公司打造成为我市国有数字化人力资本产业投资集团。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发集团;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打造一个云就业数字化统筹平台,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非在编临聘人员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纳入统筹平台进行统筹。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非在编临聘人员的薪酬结算和人力资源服务委托由统筹平台进行对接,将资金流、数据流集聚到统筹平台。即使进行统筹,但用人模式无论是直签、劳务派遣还是服务外包,完全由用人单位根据用人需求自行决定。

用人单位委托统筹平台向对应劳动者或市场化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商(以下简称“人力服务机构”)进行薪酬及服务费结算,统一将费用支付到统筹平台,统筹平台相应地将费用支付给对应劳动者或者人力服务机构。

为加强平稳移交以及薪酬发放的及时性、安全性,更好地做好服务,由统筹平台市场化遴选注册地在九江市的合作银行,统筹平台将与合作银行联合开展工资专户监管、社保卡申请办理、激活启用、挂失解挂等联动服务,开展就业补贴、社会保险等资金入卡服务。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打造一个云就业数字化统筹平台,打造本地劳务供应链合作网络。为进一步提升本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有组织输出比例,支持通过数字化赋能工具更全面更智能地统计地区全口径劳动力资源,统筹平台将打造覆盖全市的劳务供应链合作网络─云就业数字化统筹平台。在村级选拔合适的“劳务经纪人”人选,经过平台提供专业培训和招工数字化工具赋能后,加入到村一级集体制“劳务协作合作社”,该主体将作为未来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的招工服务终端。统筹平台统一承接异地用工和本地零工等需求,向各村级劳务协作合作社及劳务经纪人发单,统一组织劳动力输出并以服务外包形式实现结算回流,由统筹平台支付市场化的招聘服务费用到村集体劳务协作合作社,进一步助推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市工发集团;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打造一个数字经济暨人力资本产业园,制定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制定产业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产业园招商工作,将重点招商引资内容纳入招商及统筹平台考核目标,按政策给予招商引资入驻企业配套的办公场地、人才公寓等招商配套扶持政策。以统筹平台作为园区运营商,重点招引大型用工企业在产业园设立企业共享服务中心。同步吸纳如在线客服、在线营销、在线内容审核、在线标注等数字经济相关就业场景服务外包项目落地产业园,带来更多本地就业机会。培养数字经济产业中的基层技术人才,提高本地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浔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工发集团〕

(五)打造一支产教融合教育发展基金。支持统筹平台引入社会资本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为校企合作以及统筹平台的人才培育计划提供资金助力,包括并不限于投入人才定向培养课题费用、专业技能课程教师聘用费用、市场招生服务费用、专业教学设备或软件采购费用等相关投入。基金重点支持本省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统筹平台合作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以“学校+企业+基金+统筹平台”四方协同模式,共同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并以市场化的人才委托培养培训服务费收入作为产教融合教育发展基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基金投入范围优先在本市、可适度拓展到全省,重点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硬件设施、教学环境、师资力量的改善,助力提升辖区教育水平、教育质量及毕业生就业率。

〔牵头单位:市工发集团;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六)打造一系列专业共建校企合作产业学院,支持统筹平台与学校专业共建的产业学院开展院校招生、实践教学及就业工作。统筹平台和产教融合教育发展基金要与市、各县(市、区)所属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设立各领域的“产业学院”,为政府重点招商引资产业企业建立起完善的校企合作定向深度培养人才发展模式,打造一系列产教融合示范院校,推动我市成为产教融合新型示范城市。以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和有组织的技能人才输出,结合统筹平台保障薪酬结算回流的模式,作为未来招商引资工作的新保障要素。

支持教育发展基金所投入院校的招生工作,根据所投入院校每年设定的招生目标,引导本地生源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优先满足合作院校的招生目标。为合作院校组织学生外出实践教学、顶岗实习等提供充分支持,做到企业人才需求和学校专业人才培养供需统一,提升辖区教育水平和毕业生就业率,提高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和收入水平。

〔牵头单位:市工发集团、全市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统筹平台有序高效运行,成立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建设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鲍成庚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松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斌以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发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统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发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推进统筹平台建设、日常运营具体工作,跟进、调度统筹平台建设及业务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对于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支持统筹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中的情况,经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建设工作专班综合评议后,由市数字经济办纳入年度数字经济目标考核。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建设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全市数字化人力资源统筹服务工作的督导,统筹协调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各项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要抓好日常工作调度、分析调研、政策协同、信息共享等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专班组长。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自身职责职能,全力支持和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平台建设和数字化人力资源统筹服务工作。市工发数科公司要加快平台建设,为各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二)强化风险防控。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依法妥善稳慎处理好存量非在编人员劳动关系转变工作中涉及的社会保险、工龄认定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防止矛盾纠纷、负面舆情等社会风险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督促指导。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对数字化人力资源统筹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跟踪各部门单位与统筹平台业务对接和迁移等工作的进度,对存在的困难、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遇重点、难点和不易推动的工作按程序及时报工作专班研定。

(四)强化宣传推广。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多渠道、多形式正面宣传全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数字化人力资源统筹服务工作的新成效和好经验,在全市营造支持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九江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九江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鲍成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松茂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主任

徐永平    市人社局局长

吴泽浔    市财政局局长

范志斌    市国资委主任

娄  琦    市工信局局长

李善云    市商务局局长

万  辉    市工发集团总经理

成  员:吴晓梅    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黎咏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昭宏    市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方保平    市工信局副局长

饶官良    市商务局副局长

何肇龙    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  宇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人事科科长

凌  杰    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

苏静林    市卫健委副主任

陈  超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  懂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艾群兵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吴苏华    市工发集团副处级干部

刘  洪    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副书记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徐永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发集团万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关于将九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非在编临聘人员平移统筹平台统筹服务的工作方案

为促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力资源服务的供给水平、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统筹管理,按照2023年3月10日市政府第4次市长办公会精神,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聘用的存量及增量非在编临聘人员由九江市工发数字统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发数科公司”)运营的九江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以下简称“统筹平台”)提供人力资源统筹服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平移管理的单位及人员范围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临聘人员全部平移至市工发数科公司依法依规经集采流程选定的服务商(以下简称“人力服务机构”),以服务外包等方式进行人员管理。

二、平移管理原则

统筹平台在平稳迁移第一阶段,不改变用人单位现有用人方式、不改变现有人力服务机构、不增加用人单位经费支出,以统筹业务流、资金流、数据流为主要目标;第二阶段在各用人单位用人模式的实际需求下,应用人单位按需申请可委托市工发数科公司通过市场化遴选优质人力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更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在平稳移交的第一阶段,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平台不定义用人模式和用人规则,由用人单位根据需求自行决定。

(二)平稳移交、以岗定薪、用人单位管理为主。

(三)移交后坚持“三不变”原则:即工作单位(场所)不变、工作岗位不变、个人待遇不变。

(四)用人单位在核定用工控制数内因减员或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用工数,需新招用非在编临聘人员的,可委托由工发数科公司作为代甲方向人力服务机构采购服务。

三、平移程序及管理

平移工作由九江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市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一)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各用人单位启动平移工作,安排非在编临聘人员统筹服务移交工作;2024年1月5日前各用人单位做好非在编临聘人员思想动员工作;2024年1月10日─2024年2月29日,各用人单位根据现有用工模式,与统筹平台完成薪酬代发协议等的签订或原劳务派遣(服务外包)合同的完善。其中,2024年1月10日前,各用人单位要将《九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在编临聘人员统计表》《九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在编临聘人员信息汇总表》报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刘军、吴瑞鸿;联系电话:8584447、13907922868、18810246282)。

(二)平稳迁移过程中劳动关系及服务费事宜。对于第一阶段平移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及服务费可按照如下三种情况匹配对应方案:

1.各用人单位在统筹平台的纳统过程中,将涉及的急需紧缺人才(如卫生类、教育类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政府直接用工许可范围内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本数字化统筹平台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审议后,可以继续采用由用人单位与个人直签的用工模式,只需要通过人事代理模式由统筹平台提供的薪酬结算系统和工资卡发放薪酬,将数据流和资金流汇聚到统筹平台,以保证上述人员的归属感和身份稳定。全部操作仍由用人单位的人事专员操作,统筹平台不收取服务费用,不额外增加收费。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统筹平台提供薪酬核算、社保代缴、个税申报、事务办理等新增专项工作服务,可通过统筹平台向人力服务机构采购,由此产生的服务费按市场化定价。

2.对于已通过人力服务机构采购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的用人单位,需要保留与原人力服务机构合作关系的,将由原用人单位与原人力服务机构签订的两方合同,改变为由用人单位、统筹平台和原人力服务机构签订三方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给原人力服务机构的非在编临聘人员薪酬、服务费等,改为支付给统筹平台,再由统筹平台支付给原人力服务机构,不额外增加服务费,也不改变用人单位与非在编临聘人员的劳动关系。对于不需要继续保留与原人力服务机构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向原人力服务机构和非在编临聘人员做好解释说明,并妥善处理非在编临聘人员在原人力服务机构所涉及的社保、工资、奖金等事宜,再通过统筹平台遴选市场上优质的人力服务机构采购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服务费原则上不高于原采购成本。

3.对于用人单位需要变更用工模式或新增采购服务时,按照用人单位对于用工模式和新增采购服务的需求,可委托统筹平台作为代甲方身份向人力服务机构采购,所需服务费由人力服务机构进行市场化报价并经协商一致后,由统筹平台向对应人力服务机构进行非在编临聘人员薪酬及服务费结算。

(三)明确责任主体,安全平稳移交。用人单位是非在编临聘人员管理方式调整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平移过程中须与非在编临聘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告知调整管理方式缘由及调整后“三不变”原则。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推进。

(四)日常管理及双方职责。统筹平台作为用人单位代表,对其中部分涉及劳动关系迁移的非在编临聘人员,需督促人力服务机构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岗位、地点及性质、服务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缴纳及支付方式、三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等。人力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劳务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发放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跟踪督导非在编临聘人员工作及表现情况,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联络。用人单位仍然是非在编临聘人员日常管理的主体,主要负责非在编临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出勤及工作业绩的考核等,按规定支付加班值班补助、绩效考核报酬、差旅费、工会会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工作条件等。统筹平台负责整个管理过程中的数字化赋能和资金结算、供应链金融服务等工作。

(五)非在编临聘人员工资发放事宜。用人单位从202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非在编临聘人员直接发放工资、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六)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平移劳动关系的存量非在编临聘人员均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与平移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不接受平移的非在编临聘人员,由原用人单位和原人力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平移后的劳动合同重新签订,由承接迁移的人力服务机构负责。

(七)关于自有经费聘用非在编临聘人员。用人单位自有经费、专项经费聘用的非在编临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内部梳理,按购买服务方式移交统筹平台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按时平稳移交。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按要求完成平稳移交工作,对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统计上交的,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相关单位及人数情况报请市政府督查室督查通报。

(二)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非在编临聘人员平移交接涉及范围广、人员多,请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及时办理移交管理相关手续,做好人员统计报送和沟通对接工作,确保非在编临聘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不断链。若未按要求做好对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4年1月 5日前将本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联络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市人社局)。

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及方式:

1.市人社局:刘军、吴瑞鸿(报表对接人);联系电话:8584447、13907922868、18810246282;邮箱:jjstcpt@163.com。

2.市财政局:王珩,联系电话:17879022410。

3.市国资委:方卫平,联系电话:13027271717。

4.市工发数科公司:雷挺、黄登莹(报表对接人),联系电话:18870064050  1371525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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