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就业创业服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4090

九江市柴桑区职业培训政策及培训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 2022-06-01 15: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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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一、创业培训说明

为加快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切实调动劳动者参加培训和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和规范由政府批准的具备资质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我们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精神,编印了《创业培训操作手册》,希望相关培训主体严格按照该手册要求,做好创业技能培训及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联系我们。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6822330 13507923646
电子信箱:1256629196@qq.com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加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GYB培训300元/人、SYB培训1000元/人、GYB+SYB组合培训1300元/人、IYB培训12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1000元/人、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电子商务培训8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培训对象要求: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仅可参加GYB培训,IYB培训为初创企业经营者专项培训项目。

培训内容和课时:培训主体应严格按照人社部推广的创业培训学员课程核心技术标准、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创业模拟实训技术规程(试行)、《关于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212号)等规定的内容和课时要求开展培训。创业培训基础台账:授课教师信息、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考勤记录、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和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台账由培训主体保存,时间上原则上不少于5年。

生活费补贴:对城乡贫困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生活费补贴随创业培训补贴一并申请,自然年度内每人可享受一次生活费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城乡贫困劳动力、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二、工业园岗前培训说明

为引导和规范工业园区企业自主开展岗前培训工作,帮助企业实现“招工一人,培训一人”的工作目标,我们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精神,做好岗前培训及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联系我们。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6822330 18970202067

电子信箱:549860291@qq.com

自主培训的企业(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1、有可开展培训的场地、设备(协同就业部门建立远程视频监管系统用于人脸识别考勤);2、有专职培训管理人员;3、有专、兼职培训教师(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有中级工以上专业职称);4、培训总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8个课时。5、培训内容必须包含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艾滋病防治宣传等。


五类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岗前培训基础台账: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考勤记录、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考核成绩和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台账由培训企业保存,时间上原则上不少于5年.按照岗位实际要求自行确定,理论集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8个课时,每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课时。

三、就业技能培训说明

为加快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切实调动劳动者参加培训、企业和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和规范由政府批准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我们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精神,希望相关培训主体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及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联系我们。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6822330 18970202067

电子信箱:549860291@qq.com

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不低于国家职业培训包、专业职业能力鉴定规范、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的最低培训学时或取得技能培训资质时确定的培训计划大纲中规定的学时。2、培训主体要积极组织参训学员进行结业考试和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示清单内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考核。补贴标准: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100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实际培训时间×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基础台账:授课教师信息、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考勤记录、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和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台账由培训主体保存,时间上原则上不少于5年。生活费补贴:对城乡贫困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生活费补贴随职业培训补贴一并申请,自然年度内每人可享受一次生活费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城乡贫困劳动力、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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