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就业创业服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0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025
关于开展承接2026年度柴桑区 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任务申报工作的公告
关联导读:
为切实做好我区就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工作,让优质的培训机构参与职业培训,促进职业培训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九江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承接2026年度柴桑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任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接项目
1.项目内容
(1)就业技能培训:围绕发展传统制造业、服务业、新就业形态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结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第二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251号)、《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九江市重点产业、行业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九工信字〔2025〕27号)文件精神。
(2)创业培训:包括GYB培训、SYB培训、GYB+SYB培训、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商直播方向)等。
(3)针对柴桑区范围内的脱贫户、监测户、城镇困难人员、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2.培训对象:符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号)等文件中要求的人员。
3.培训技术要求及补贴标准:按照中就培发〔2018〕2号、中就培函〔2025〕62号、赣人社发〔2019〕3号、赣人社发〔2022〕30号等文件标准执行。
4.培训完成时间:2026年10月底之前完成。
5.补贴方式:直补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九江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培训办学许可;具有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以上培训机构需在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登记。
2.具有满足职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设施和设备;
3.具有远程监控和储存视频设备,且每期班通过后台能查看到监控;
4.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专职师资和教管人员;
5.建立良好的就业协作机制,可为参训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并有稳定的推荐就业渠道;
6.具备完整的课程体系,包括优化的课程设计,在“创业十步法”的基础课程内容上,增加亮点内容;
7.具有独立财务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
8.申报单位申报成功后,培训结束后1年之内需做到参与补贴性培训学员培训后就业跟踪信息动态更新,并同步江西省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是否就业和就业去向处)进行更新。(见附件4:)
9.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违反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无违规收费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社会影响的举报投诉等。
10.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且2025年已获得柴桑区培训任务申报资格的培训机构,结合当年完成培训任务情况较好的(保质保量)给予一定的加分,在分配培训任务时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1.《任务申报表》(附件1);
2.《申报机构专职人员花名册》(附件2);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4.申报机构资质材料;
5.符合条件的场所、设施证明材料;
6.符合要求的培训项目教学计划和大纲、使用教材等;
7.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证明材料;(请各申报创业培训机构将材料统一胶装成册)。
四、任务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截至1月12日。结合自身办学力量,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可自行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必须于2026年1月12日17时之前送至九江市柴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管理股(柴桑区庐山西路22号人社大楼508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材料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任务。
2.评审:1月14日-1月16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评委(不少于3人),组成专家评审组,按照“材料审核为主,实地考察为辅”的形式,对有必要现场核实的材料予以实地考察,最终由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机构的承接综合能力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3.公示:1月16日前由区就业创业中心培训股根据专家评审组的综合评审意见,按照分数择优排序,提出拟承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名单,并通过柴桑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确认:1月21日前。公示完成后,确认具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名单。
五、日常监督管理
已承接了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任务:
1.不按照中就培发〔2018〕2号、中就培函〔2025〕62号文件要求办班的;
2.将培训任务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3.管理混乱、违规收费、投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
5.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联系人:魏丽华 明静婷
联系电话:0792-6820030
附件: 1.任务申报表;
2.申报机构专职人员花名册;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培训后续跟踪情况表
九江市柴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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