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2-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175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九江万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12-29 16: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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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

九江万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原职工刘春娇于2021年12月28日在你单位任职期间受到事故伤害,2022年03月22日被认定为工伤(九柴人社伤认字〔2022〕第18号),2024年01月18日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九江市劳鉴(2023)字1811号】依法应当由你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你单位未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令15号)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原职工刘娇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我局下属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依法予以受理。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下属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实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共计72853.46元。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社保中心将根据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赣0404执501号)予以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后社保中心即取得工伤保险基金追偿权,同时报请社会保险行政执法部门,将你单位列入重点监控单位,依法查处你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并追究你单位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13979277366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庐山西路22号人社大楼611室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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