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2-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483
限期整改指令书——江西祥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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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人社令字〔2025〕31号
受送达人:江西祥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2MA38C5UC8M
法定代表人:冷栋栌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总部经济大楼一楼1163室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赣北绿色建材生产中心2、3、5、6#生产车间项目没有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多次电话催告你公司项目负责人,至今仍未落实。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规定。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对你公司下达指令如下:
尽快办理赣北绿色建材生产中心2、3、5、6#生产车间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手续。
限你公司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将书面材料报九江市柴桑区人社局。
如你公司拒不履行本指令要求,我单位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规定处理。
地址:柴桑区庐山西路22号 电话:0792-6828502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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