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2-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1070

限期整改指令书——西咸新区九鼎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2-28 12: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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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限期整改指令书

柴人社令字〔2026〕5号

受送达人:西咸新区九鼎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16MACR8DKN8G

法定代表人:冯上启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长虹大道388号金鹏城S6栋301室商铺

2026年1月30日,项定文投诉你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并提交了你公司盖章的拖欠证明,显示你公司拖欠其8000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六条等规定,对你公司下达指令如下:

及时支付项定文8000元工资。

限你公司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5日内依法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将书面材料报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你公司拒不履行本指令要求,我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处理。

地址:柴桑区庐山西路22号    电话:0792-6828502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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