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3-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1573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西咸新区九鼎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3-10 10:06 来源: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支付劳动报酬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柴人社理告字〔2026〕2号

受送达人:西咸新区九鼎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16MACR8DKN8G

法定代表人:冯上启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长虹大道388号金鹏城S6栋301室商铺


2026年1月30日,项定文投诉你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并提交了你公司盖章的拖欠证明,显示你公司拖欠其7000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尽快支付项定文7000元工资。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你公司如对本行政处理事项有异议,可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你公司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我局地址:九江市柴桑区庐山西路22号   

邮编:332100          电话:6812177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