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0-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01071
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双保”行动,了解一下?
关联导读:
近日,省人社厅办公室印发了《江西省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双保”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要主动贴近企业需求,坚决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切实提升劳动人事调解仲裁“两手托、双维护”的能力水平,全力保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力保劳动者基本权益落实。
一起来看看
《方案》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吧!

支持大中型企业在企业内部建立调解委员会,明确其宣传教育、协商调解等职责,力争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企业内部;进一步优化仲裁审查确认程序,对材料齐全的确认申请,一般应当场决定是否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
坚持调解为先,积极引导当事人客观看待疫情对企业经营、劳动者就业和双方权益带来的影响,充分考量双方当事人实际困难,综合运用法、理、情手段,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在调解中视情况引导劳动者对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权益适当让渡,尽量减少企业因疫情等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
行动期间各地仲裁机构至少应举办一次以上规模性“依法用工”专项宣传活动;切实做好在案件处理中的以案释法和仲裁建议工作,引导帮助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加强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例研究分析,适时发布涉疫情典型案例和风险防范建议等。
各地仲裁机构应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用工的联系与指导,通过公布咨询热线、发联系卡、建微信群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或有用工指导需求的企业,应主动上门服务,重点对企业因疫情拟通过民主协商实行调岗调薪、弹性上班等合法问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问题和规模裁员问题等予以及指导。
把引导推进企业依法用工与提升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因不规范管理造成的违法用工问题。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企业开展依法用工体检、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诊断、优化等服务,切实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生存的争议,要尽量做到当天申请、当天立案、着重调解、优先审理,一般应确保在三十日内结案。
建立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引导移交工作制度,对同时符合受案范围的劳动报酬等明确违法类争议诉求,在征得劳动者同意后,可移交至劳动监察部门优先处理;有条件的应建立劳动仲裁、监察联合接待立案机制,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维权服务。加强与人民法院工作衔接,进一步畅通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渠道,为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提供支撑。
各地仲裁机构要主动联系当地司法行政、司法援助等部门,在仲裁立案接待场所张贴公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联系方式和申请范围、申请流程等。有条件的还可以在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站、援助窗口等,方便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服务。仲裁机构在立案接待时应主动引导符合援助、需要援助的当事人通过拨打“12348”服务热线或登录法律服务网等方式进行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
2020年9月底前,全省启动“智慧仲裁”系统应用,各地仲裁机构应100%上线应用。同时要加大“智慧仲裁”系统宣传推广,发布、张贴微信码等,指引广大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申请仲裁、上传资料、查阅进程、下载文书等,极大方便当事人参与仲裁活动,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路”。2021年1月1日起,全省调解仲裁案件受理、审理等应100%通过系统办结。
结合运用简易办案程序和“智慧仲裁”系统,进一步研究规范要素表格、确认形式、庭审程序、裁决格式等,全面推广要素式办案。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力争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进一步完善送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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