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328179
对九江市柴桑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回复
关联导读:
关于对九江市柴桑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
第98号提案的回复
赵菁委员:
你好,你在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的第98号提案,我局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工作的关心。经与财政局商讨研究,现答复如下;
1.我区一直严格按省市文件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今年5月份按赣人社〔2022〕年4号文件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提高8元,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38元/人/月。区财政需每人配套29.9元,目前我区领取养老金为39285人,所需资金1410万元。
2.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2号)文件精神,我区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每人1000元标准,由区财政负担,每年区财政将增加约200万元支出。
3、我区今年财政未再预算自行提标标准。与其他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相比,一是我区经济实力稍显落后,2021年我区财政收入才29.32亿元,保证全区正常运转都有困难;二是我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待遇领取人数都远远大于其他中心城区之和,其中待遇领取人数是其他4个中心城区之和的一倍多,如果按照10元/人/月增加,区财政每年至少需要增加500万元预算,目前我区财力无法支持。
4、根据江西省“十四五”规划要求,2025年底前江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中央、省、市、县)补助人均标准将达到180元/人/月,今年我区已经提标准至138元/人/月了,接下来,将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本区实际争取早日(2025年前)达到180元/人/月。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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