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328184
对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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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余咏、李汉楼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社保的建议”收悉,现根据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根据《柴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柴府办发〔2021〕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实施范围和对象:本实施方案所指被征地农民,是指在柴桑区行政区域内因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被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且被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或剩余耕地人均不足0.3亩(含)的在册农业人口。
二、狮子街道被征地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农转非”人员,要求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区人社局牵头召集区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深入高铁新区、狮子街道开展专项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领导汇报,目前因缺乏政策依据,暂不能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所提问题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和参考。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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