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261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5 17: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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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人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681217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柴桑区人社局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聚焦群众关切和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共通过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多个领域,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接收情况。2025年,本单位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渠道均为网络申请,主要集中在社保缴纳、人事招聘等领域。

2.申请办理情况。对收到的申请,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答复”。全年已办结申请3件,办结率达100%。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不予公开理由主要为涉及个人隐私及过程性信息)、非本机关掌握信息无法提供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信息源头管理。柴桑区人社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信息起草、审核、发布等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全年未发生因公开信息错误、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事故。

二是公开目录更新。对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动态更新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描述、责任主体、公开时限等要素,形成科学规范、清晰易懂的公开目录体系,方便群众快速查询所需信息。

三是档案资料归档。加强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材料、答复文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门户网站优化。根据区政府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要求,及时调整专栏板块设置,2025年对门户网站公开专栏进行改造1次。

二是政务新媒体运营。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规范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平台运营管理,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日常维护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强化。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柴桑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柴桑区人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等,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审核机制等内容。三是考核评议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考核体系,定期开展全面核查公开内容、流程规范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股室及工作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常态化开展社会评议,邀请群众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评议,全面评估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责任追究严格。对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对未按规定履行公开职责、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逼工作落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渠道整合不足,公开平台信息分散,公众需要在多个平台间切换查询,且部分平台存在信息不同步的情况,进一步降低了信息获取的效率。改进情况:加强人社官网、抖音、公众号等平台同步更新频率,对齐公开内容,细化平台账号业务目录,同时加大宣传,让广大群众检索更加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5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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