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301189
九江市柴桑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关联导读:
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样式)
单位名称(盖章):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送日期:2021年1月28日
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预算公开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
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检验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和质量振新工作;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市场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4.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牵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5.负责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市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案件;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7.负责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8.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
9.负责商标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推荐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组织认定本地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告经营审批及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
10.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控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依法查处标准违法行为。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14.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许可;组织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的召回、餐饮环节中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进行监测。
15.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6.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药品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突发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7.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经营许可,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
18.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突发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9.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局本级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柴桑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2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4人,自收自支16人。实有人数197人,其中:在职113人:包括行政人员5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全部事业人员54人;离退休8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计2246.98万元,较上年增长16.31%,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的增加和劳务费用的增加。
分部门情况:①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收入预算总计 2011.3万元,较上年增长17.44%,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的增加和劳务费用的增加。
② 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计235.68万元,较上年增长7.48%,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的增加。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总计2246.98 万元,较上年增长16.31%,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的增加和劳务费用的增加。其中:①基本支出2246.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6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7.10万元。 ②项目支出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8.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4.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74%。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61.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7.24%;商品和服务支出808.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5.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7.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6.78%。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246.98万元,较上年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进档工资有所增加,绩效奖金增加,增加了协管员经费。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8.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4.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74%。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61.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7.24%;商品和服务支出808.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5.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7.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6.78%。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预算按机关运行经费769.9万元,较上年增长67.88%,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用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23万元,较上年下降6.19%。分项目情况是:采购货物预算24.2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938.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0.47万元,固定资产387.58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 268.67万元,汽车10辆43.4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7.04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编制预算时,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2021年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在上年预算执行中,年初预算、上级专项和追加预算资金等未使用完毕或根据项目进度需结转使用的资金,年终结转至下一个预算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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