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41217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11-10 15: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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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段光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化整治居民区小型服装加工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责划分的问题

政协提案第34条“关于集中化整治居民区小型服装加工厂的建议”中治理的主要原因是涉及火灾的安全隐患及对居民区造成的噪音污染,而火灾的安全隐患属于应急(消防)部门监管,噪音污染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我局对服装厂的职责是核发营业执照以及商标的监管。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2017年11月)》(工商企注字〔2018〕24号 ),服装制造、服装加工、服装销售的经营范围都是属于一般事项,并不需要办理任何前置许可证,不在我局2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见附件1)里面,所以群众来开办企业只要住所证明和提交的材料齐全,我们就应予以发放营业执照。而企业经营过程中扰民、噪音和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是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

二、我局对服装厂的营业执照的核发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居民区的住宅(含商品房)改为商业用途,一律不得从事污染、扰民类相关经营,目前在我局取得的营业执照的服装加工厂都是商铺性质。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该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因此,对于位于居民住宅区性质的场所申请服装加工厂,需要经营地址所在社区或村的证明,我局根据社区及村相关证明才予以核准。

而我区小型服装加工厂,分布在城区大街小巷,有火灾的安全隐患和噪音环保问题,所以需区政府牵头、商务部门规划场地,应急和生态环境部门参与,让从事服装执照加工的小型服装加工厂集中规范化经营。

三、我局对服装厂的日常监管

1.加强日常排查。平时我局在日常监管中会加强排查监管,检查经营户的经营范围和营业执照是否相一致,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情况,行政许可登记事项是否与实际经营范围相符,在日常巡查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对其要求整改,经营户会积极配合,经营户基本都能够达到我局监管要求。

2.严格商标监管。我局针对小型服装加工厂“傍名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管, 严格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

最后,诚恳欢迎政协委员对市场监管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和指导。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市场监督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将虚心接受。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服装厂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安全,请广大消费者放心。

附:1.《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2017年11月)》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0年9月9日



签发领导:王事建

联系人及电话:王姜  6812089

抄报: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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