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41258
对政协九江市柴桑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关联导读:
熊玲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百姓吃到放心食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食品小作坊职责划分的问题
关于食品小作坊(蛋糕店、卤菜店、小食品加工店等)监管职责划分,法律法规早已经明确。
2016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条例》自2017年5月1日实施。2017年4月14日经审议通过《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同期实施。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等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人员,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结果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在户外公共场所占道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教育、规划、公安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等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2015年9月28日,原工商、质量监督、食药监三局合一,组建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二、我局关于小作坊所作的工作
1.严把行政审批关,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组织培训。2017年《江西省食品“四小”条例》出台后,我局大力开展宣传,印发食品“四小”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解读小册子和“四小”宣传页等宣传资料3000份,通过大型超市、蛋糕店、熟食店等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造出了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我局先后两次组织食品“四小”业主及我局监管人员召开了食品“四小”条例及管理规范培训班,100余人次参加。专门聘请老师为食品“四小”行业业主讲授操作规范及法律法规,并就疑难问题进行了互动和解答,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集中整治,规范发证。按照“教育、规范、提升、取缔”的工作思路,我局每年都会对食品小作坊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严格按照《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审查细则》进行现场审核,以人员、设备、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等为审查重点,经现场审核,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通过整改能达到要求的,予以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截止目前,全区共计发证小作坊53个,主要品种为散装白酒、豆制品、糕点、米粉等。主要分布在县城的两个集贸市场及城乡结合部,大多数业主食品安全意识较好,加工点卫生条件达标,积极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规范加工行为,经营状况较好。
三是严格监管,消除隐患。加强小作坊日常巡查、抽检监测,重点检查食品小作坊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原料采购验收和生产过程等情况。为进一步督促小作坊业主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市局食品生产科部署,截止目前,我区全部小作坊53家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小作坊从食品配方、原辅料采购、工艺流程、生产环境等环节开展自查。
2.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小作坊食品抽检
2020年我局制定了《柴桑区2020年食品抽检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全区小作坊食品抽覆盖率100%,截止目前,我局共计抽检食品665批次,其中抽检食品小作坊食品批次56批次,其中2个批次不合格,均已立案查处,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在进行中。
关于您提出的第三点建议“加强对食品检测人员的培训,确保食品检测质量关”,我局为食品安全监督机构,不是专用检测机构,食品检测及检测人员的培训,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我局目前仅是对市场内的各类蔬菜及肉制品进行农残等检测。为了确保食品检测质量关,我局每年会对承担我局食品检验承检机构进行评议考核,现场考核通过后才能成为我局承检机构。
三、监管存在的问题
1.监管人员少,老龄化严重,监管工作任务繁重。“三合一”改革以后,我局履行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行政许可审批、企业信用、市场网络、竞争垄断、商标广告、合同经纪、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产品质量、消费维权等20类74项职能。而我局工作人员(包括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尽管我们采取很多职能股室合并运行,很多人员身兼多职等办法来克服困难,缓解矛盾,但是,有些职责要想完全履行到位还是十分困难。尤其体现在基层执法人员缺失严重,乡下基层分局基本都在3-4人左右。我局职能又多,监管面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2.经费不足,尤其食品抽检经费不足。今年,我区全年食品抽检任务为1020批次,其中省抽任务为265批次,这项经费全部由省财政保障,区局自主匹配任务为755批次,每批次抽检经费600元,匹配任务经费合计45.3万元,此项经费由区财政拨付,而区财政只拨付了38万元。虽然经费不足,为保障全区食品安全,同时为不影响全区食品考核工作,我局仍克服困难,从有限的经费中挤出专项资金用于食品检测,努力完成全年1020批次食品抽检任务。
3.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员缺乏。市场监管局作为一个综合执法部门,工作监管范围广,执法涉及职责多,对于个人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要求较高,特别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这类专业性强的执法监管更是需要专业人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众多,相关标准更是涉及广泛,专业性强;大部分人员之前都是相对单一的执法,对各类法律法规的了解广度和深度都有限。整合后,基层执法内容项目太多,涉及面太广,没有专业知识及系统学习,很难做到对所有市场监管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都了解,更不用说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我局现有执法证人员83人,其中法律专业10人,食品专业2人,药品专业1人,其他专业70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缺乏,专业人员的不足极易导致基层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对违法事实的定性不准,稍微复杂一点的案件就难以应付。
4.监管执法硬件建设滞后,制约监管效能。按《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基层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每个基层监管分局至少配备1台监管执法用车,有条件的可配备执法电动车,并按规定喷涂统一标志。基层监管人员每人必须配备一台电脑和一套办公设施(桌子、椅、柜)。每个基层监管分局必须配备打印机、复印机、执法记录仪、办证窗口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农药残留速测仪、药品快速筛查箱、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标准砝码各1套。我局目前只有狮子分局基本达到省局基层规范化建设要求,其他分局只配备了执法用车、执法电动车和执法记录仪、打印机、复印机,而执法用车还是原工商局时期配备的,使用年限大都已有10年以上,车况不好,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尽管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等执法装备缺口较大,无法满足监管执法需要,但区局经济基础较差,经费不足,无法短期内配备齐全各类执法装备,严重制约了监管效能的提升。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我局已多次向政府报告申请经费及人员,争取逐步解决以利于更好得履行职责。最后,诚恳欢迎政协委员对市场监管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和指导。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市场监督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将虚心接受。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安全,请广大消费者放心。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0年10月22日
签发领导:王事建
联系人及电话:王姜 6812089
抄报: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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