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514

九江市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1 16: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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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九江市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681208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市场流通领域热点和焦点问题,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内容涉及部门文件、食品药品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监管、价格监管、安全生产、政策解读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按时按要求给予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审核,做到信息公开规范、合理、合法、有度。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落实专人对平台进行日常维护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相关政策和服务举措通过网站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依照《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信息都需经过严格审核程序。我局主动接受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对在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24年,我局未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出现被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2

9

8

3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还不够,对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二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能力。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参加培训,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氛围,增强我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三是营造宣传氛围。鼓励各分局、股室主动公开,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在全局营造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全力推进主动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二是着力提升互动水平。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优化依申请公开网络平台建设,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到位。政务公开A、B岗常态化关注政府网站信息,做到分工明确、常学常新,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坚决杜绝错别字、涉敏问题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发生。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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