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7-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0110-0601-2018-0008
柴桑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关联导读:
柴桑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司法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司法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司法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 “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
九、 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司法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场、区)、各行业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七)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管理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区司法局和江西进取律师事务所。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45人,其中:在职33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全部事业人员8人,离退休 12人。
第二部分 司法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计39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4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93%;预算管理非税收入2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7%。
二、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总计39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352.62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1,占支出预算总额10%。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97.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6%;商品和服务支出81.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 %。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92.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
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352.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90%;社会保障和就业39.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97.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6%;商品和服务支出81.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预算按机关运行经费81.85万元,较上年增长47%,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公车补贴,二是增加了社区矫正及法律援助经费。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较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较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较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万元,较上年持平。分项目情况是: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
第三部分 司法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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