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6-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313291
柴桑区司法局2021年预算报告
关联导读:
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样式)
单位名称(盖章):柴桑区司法局
报送日期:2021年1月29日
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预算公开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 “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
九、
司法部门【3604】2021年部门预算输出表(元转万元)_2021-01-11.xls
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工作计划并使并组织实施。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组织、协调区政府的应诉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场、区、处)和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5)指导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协同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和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派出机构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局机关、柴桑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编制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28,,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24人,较去年减少3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工勤1人、全部事业人员3人。遗属补助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计482.56万元,较上年增长6%,主要原因是:虽然人员减少,但是工资增长,非税收入增加,预算收入增长。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5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94%;其他收入(非税收入)2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5.8 %。
二、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总计482.56万元,较上年增长10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其中:①基本支出482.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4.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96万元②项基本支出482.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4.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96万元.
(二)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2%;公共安全支出44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3%.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14.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65%;商品和服务支出84.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7 %。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00.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2 %,同比增长6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2 %;公共安全支出44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3%。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3.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6.8%;商品和服务支出84.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7%。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预算按机关运行经费482.56万元,较上年增长6 %,主要原因是虽然人员减少,但是工资增长,非税收入增加,预算收入增长。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其中:一般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商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分项目情况是:采购货物预算28.1万元,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267.5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545 万元,固定资产208.75万元,在建工程54.9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60.04万元,汽车2辆18.36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2.6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编制预算时,主要有以下重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
(一)司法救助项目。预算金额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3万元,无其他资金。年度总体目标为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积极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万元,无其他资金。年度总体目标为提高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在娇人员和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上级规定的范围内。
第三部分 2021年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在上年预算执行中,年初预算、上级专项和追加预算资金等未使用完毕或根据项目进度需结转使用的资金,年终结转至下一个预算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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