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0-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0166
柴桑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关联导读:
司法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 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工作计划并使并组织实施。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 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组织、协调区政府的应诉工作。
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场、区、处)和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普法教育、 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指导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协同负责人民陪 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推进司 法所建设
指导、管理全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 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统筹、 布局城乡和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 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9)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10)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参加诉讼;
(11)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2)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13)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4)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15)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 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1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 作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派出机构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17)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 6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依治区办秘
书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股。。
本单位 2021 年年末实有人数 27 人,其中在职人员 27
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14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
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5人;年末学生
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度收入总计1004.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
结余 282.06万元,较 2020年增加 222.42万元,增长 47 %;本
年收入合计 722.67万元,较 2020 年减少154.62万元,下降
17%,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718.13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单位 2021年度支出总计 1004.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
计 694.50万元,较 2020年增加 46.48万元,增长7.1 %,主要
原因是:人员增加、绩效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310.23 万元,
较 2020年增加 21.33万元,增长 7.3 %,主要原因是:业务用房经费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004.74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18.13
万元,决算数为 718.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00.48 万元,决算数为
659.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9.72万元,决算数为 2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数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89.95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325.98万元,较 2020年增加 21.7 万
元,增长7.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17.66万元,较 2020年增加 34.82 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27.10万元,较 2020年增加
76.29 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19.21万元,较 2020年增加 7.66万元,
增长6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固定资产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 2.36 万元,决算数为 2.3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5万元,下降5.9 %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
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较 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43万元,决算数为
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24万元, 增长126 %,主要原因是:教育整顿期间接待来局检查人员。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累计接待3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 累计接待0 人次,主要为:教育整顿期间接待来局检查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92 万元,其中公
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的 0 %,决算数较 2020 年不变,无增长,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92万元,决算数为 1.9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较 2020年减少 0.38万元,下降 16 %,主要原因是节省公务用车开支,年末公务用车有1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6.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6.48万元,增长 104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6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
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
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
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本单位(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
况见公开 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截至 2021年 12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总资金为51万元,2021年度实
际使用项目资金40万元。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圆满的完成了2021年相关工作要求,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社区矫正经费项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对出现的问题偶尔会未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给项目的整体推进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虽然2021年度项目经费得到充分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不足,主要因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有时处理得不够及时,需要进一步改进。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
(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1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赣公网安备 360421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