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028
司法局 2023 年部门预算公开
关联导读:
司法部门 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工作计划并使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组织、协调区政府的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场、区、处)和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五)指导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协同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
(八)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九)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十)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十一)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十二)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十三)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十四)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十五)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派出机构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部门:办公室、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股。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33人,包括行政人员26人,全部事业人员7人,离退休17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计58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8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0%,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0%,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其他收入(列明细)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万元。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司法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58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89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7.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87万元,资本性支出11.3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8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9.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03万元;资本性支出1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11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89.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00%,同比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534.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65.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8%;商品和服务支出6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预算按机关运行经费81.23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较上年下降3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不变,原因是:无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7万元,较上年下降60 %。其中:一般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5万,较上年下降30%,主要原因是:接待较少;商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5万元,较上年下降30%,主要原因是:接待较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原因是无购置公车,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正常维护。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司法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司法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司法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司法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不变。
(二)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11.33万元,较上年下降21%。其中:
1.集中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分散采购11.3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3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十二、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社区矫正资金5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9.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 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区司法局部门)_2023-0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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