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5-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4403

关于向第三人张学松送达柴府复通字[2024]18号《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3 15:02 来源: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张学松:

申请人朱全华对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于202426日对江西赛虎体育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的变更登记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告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意见、证据及有关材料。如你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

本机关分别于2024520日、521522日电话联系你,均无人接听且向申请人朱全华、第三人彭亮处了解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因你下落不明,且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向你公告送达柴府复通字[2024]18号《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及复议申请书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复议办公室领取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及复议申请书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沿河南路51号柴桑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联系方式:0792-6810148。

特此公告

附:1.柴府复通字[2024]18号《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2.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5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