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工作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2-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0110-0301-2020-0004

柴桑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2-28 03: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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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今年是司法局重组之年,也是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关键之年。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法治为民、法治惠民,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为全面依法治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本总结所涉及的年度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抓好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司法行政队伍风清气正。

以推进“五型机关”建设为龙头,强化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计划,要求党组成员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党组织对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方面的全面领导,推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鉴定所的党建工作,把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开展党员活动日。7月份,全局党员干部前往贤母园主题馆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参观禁毒活动书画作品展。9月底,局机关开展党章党规知识测试活动,把党性教育落实到司法行政队伍的全体党员中。

全面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司法行政队伍中持续开展。对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党建责任,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需整改问题。8月底,司法局为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将原设立于三楼办公的柴桑公证处搬迁至一楼,新增办事等候区,提供了足量的座椅,改变了之前有群众在走廊等候的窘境,将法律援助中心搬迁至江西进取律师事务所隔壁,方便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划定院内停车位,方便办事群众规范停车。10月底,设立单独的远程会见室,避免原视频会议室与远程会见室同处一室时“开会不能会见,会见不能开会”的尴尬。方便了监狱人员与亲属间的会见,避免了家属的远程奔波,有利于监狱服刑人员的服刑改造。

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严明的政治纪律管好管住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严格遵守纪律,认真执行机关管理制度,规范考勤和请假手续,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落实好监督责任。

加快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规范司法所建设。消灭“无人所“,由局机关工作人员或乡镇干部兼职部分司法所副所长,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责。开展 “五好司法所”和“特色司法所”创建活动,积极按照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所务管理好、物质保障好、公众评价好的五好标准进行“五好司法所”创建。提升司法所整体形象,规范司法所外观建设。经市局推荐,省厅评审,沙河司法所被评为“五好司法所”,马回岭司法所被评为“特色司法所”。我局新塘、新合、岷山三个司法所在显要位置悬挂了司法行政徽章、司法标识和司法所标牌,司法所的“辨识度”有了明显提高。持续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规范执业。5月份,我区2个符合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市局的年检注册。

(二)积极推进法治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推进制度建设。今年是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为加强对柴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2019年3月28日成立了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于区司法局,相应地,区司法局“三定”工作中设立了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2019年5月8日,召开了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上通过了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以及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为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打下了领导和组织基础。

全面推动普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并下发了《2019年柴桑区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目标管理方案》、《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区司法局先后多次开展了宪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月份集中开展了“宪法进校园”、“宪法进社区”、“宪法进宾馆”、和“法治进车站”活动,累计发放“七五”普法、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200余份;8月份开展了“宪法进社区”活动和“8·28公证开放日”活动,发放“七五”普法、扫黑除恶宣传资料300多份;12月份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了“宪法进校园”、“宪法进社区”、“宪法进企业”、“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军营”和“宪法进乡村”活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95人次,累计发放宪法单行本近260册、“七五”普法和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710份;利用马回岭、涌泉、城子镇、江洲等地举办乡土文化节、旅游节等契机,先后8次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600余份;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地球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日对群众及在校学生进行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宣传参与工作,积极组织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安全教育、宗教法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实用技术的掌握运用水平,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平安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到目前为止,我区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1376名,农村“法律明白人”11473名,基本完成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年度任务。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借法治文化公园平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区司法局、普法办将法治公园旧貌换新颜,更新法治宣传内容,向广大市民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利用九江市首个禁毒教育基地,通过宣传长廊、电子声光显示屏、人物雕塑、禁毒倡议、禁毒承诺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律政策,传递以人为本的禁毒理念,增强大家的禁毒意识和拒毒能力。 

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七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确保了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  

(三)发挥职能优势,维护全区和谐稳定。

1、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12月20日,全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160名(管制7名,缓刑147名,假释2名,暂予监外执行4名),1-12月份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24名,全年共计284人接受矫正。除极少数矫正人员因身体原因外,绝大多数社区矫正人员均参加了社区矫正志愿劳动服务。

至12月20日止,区司法局从省内各监狱接回刑满释放或假释人员154名(其中省外26人);累计向49名刑释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81090元;安排服刑家属与监狱服刑人员远程会见82次,共236名家属参加了远程会见。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定期走访、随机抽查,确保监管全覆盖;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涉毒、涉枪、涉黑等重点社区矫正人员高危人员管控,适时开展重点时段(春节、全国人大会议、国庆70周年等)、重点事项(扫黑除恶、禁毒等)专项整治;加快执法衔接机制建设,提升社区正执法严肃性,积极顺应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趋势,加大与公安、检察、法院、监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适用、入矫衔接、提请治安处罚、上网追逃、收监执行等执法衔接制度;落实移动手机定位监管,定期指纹加人脸识别报到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发挥派驻监狱民警的身份优势,学习派驻监狱民警管理服刑人员的丰富经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

加强思想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区司法局对全部矫正人员都要求进行思想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关注他们的思想转变情况,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扫黑除恶、禁毒等警示教育学习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6月份区司法局联合公安部门、监狱派驻民警在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重点人员开展涉毒尿检,未发现异常现象。9月份,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祖国在我心中》爱国主义专题教育活动,并开展了积极的学习交流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弘扬依法治国理念,从7月初历经近两个月的工作,我区圆满完成了的特赦工作。我区共特赦社区矫正人员4人(管制2人,未成年犯罪2人)。

2、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纠正党风政风、防止腐败发生、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司法局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副局长吴从军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下发了《关于公布九江市柴桑区2019年区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63项,进一步明确了全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了抽查事项任务,为抽查和日常监管巡查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加强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人员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采用“视频会”培训的模式,组织全区执法人员参加省厅视频会议培训,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参加“双随机、一公开”培训人员达80人次。

对于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出现“红灯”警示的单位,由区平台业务人员通知承办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尽早完成所警示工作事项;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将通知承办单位办公室报告单位主要领导督促整改;仍未整改到位的,由区司法局局长当面告知承办单位领导,务必整改落实;拒不整改的,由区司法局向区主要领导汇报。

截至12月20日,我区“双随机”执法人员331人,检查对象13718家,启用抽查事项清单183项,制定检查计划151项,发起检查任务149项,完成检查结果录入1966项,执法案件录入10件,平台出现“红灯”警示4次(均已督促完成),平台录入监管行为数据1764项,投诉举报数据量1项(举报某超市所售保温杯不保温)。

3、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由区司法局派出有经验有资质的人员参与区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夯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落实备案审查制度的长效机制。至12月20日,规范性文件备案共5件。同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对2007年至2018年我区机构改革之前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梳理出规范性文件52件,其中继续有效的32件,予以修改的3件,予以废止的17件。

履行政府行政应诉职责。至12月20日,今年行政应诉案件共23件,全部胜诉。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19件(其中“一河两岸”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上诉案18件,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结案;渊明大道西延伸线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上诉案1件,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结案)。行政诉讼监督案1件(黎明医用乳胶有限公司房屋征收协议纠纷,省人民检察院裁定驳回抗诉申请结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3件(赤湖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结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结案;再审裁定驳回申请结案。)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3件经过协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结案、1件撤销行政行为结案、1件调解结案。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依法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监督、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同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人民调解和医患调解工作。

开展“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司法部、省厅市局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局在3月至11月份在全区开展“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提升矛盾纠纷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力打造“矛盾网上查、纠纷网上调、事态网上控、数据网上统 ”。我局对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备案登记,建立了人员信息档案,并将全区151个调解组织和397名调解员信息全部录入江西省人民调解信息平台,并对人民调解案件及时进行了网上录入。至12月20日止,今年我区共调处并录入人民调解案件232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今年我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28件,其中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27件,调处成功27件;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1件,调处成功1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做好全区行政调解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2019年度,我区共统计上报受理行政调解案件(行政纠纷类和民事纠纷类)654件,涉案人数1345人,涉及金额1291万元。

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根据司法厅《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聘请了吕龙亭等5名人民调解员成立了人民调解专家库,主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传授技能、参与调解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借助司法部组织的人民调解大讲堂及省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面增强基层人民调解员素质,增强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为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9月、10月分别选派了两名调解员参加省人民调解培训班。

(四)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在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中心的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思想觉悟,提升服务质量。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弘扬法治、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法律援助支持或法律辩护代理服务。严守执业纪律,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法律服务的质量。

积极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进一步扩大精准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规定扩大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继续将涉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中有关产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精准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规范法律援助接待咨询,落实首问责任制。规范法律援助审批,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从程序、实体和效果等方面努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借助马回岭庙会群众赶集期间,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送法下乡活动。2019年3月6日联合区妇联、区法院、区巾帼志愿服务联合会共同在中华贤母园,开展以“助力扫黑除恶,共建平安家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和宣传册,并现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法律服务职能。开设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12个(约每乡镇1个),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已实现全区100%全覆盖,实现了向全区进行法律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网络化。

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协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企事业的合法权益。

做好值班律师工作,协助推进认罪认罚制度的顺利开展。律师坚持到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按期值班,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到12月20日止,2019年度协助办理认罪认罚49人次,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其它法律帮助12人次。

今年,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江西进取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辩护65件,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101件,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59件,依法提供法律援助9件,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61份;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刑事指定辩护案件 5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1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2873人次;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家,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102件,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13件,依法提供法律援助3件。

2、公证工作

柴桑公证处2017年改为全拨事业单位以来,公证处工作人员积极转变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创新开展公证工作,加强与周边县市的学习和交流,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加大对公证工作宣传力度,配合、支持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今年度,柴桑公证处开展上门服务近20次,6月份,先后为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和柴桑区农业农村局办理了2019年夏季增殖放流现场公证各1次;办理区委区政府有关的中心工作证据保全公证6次。至12月20日止,柴桑公证处今年已办理公证事项699件,公证工作逐步走向全区大众。

3、司法鉴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司法鉴定行业管理的“双严十二条”。在司法鉴定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按要求进行相应的对照检查,排查执业风险、内部管理及文书质量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缺陷;完善司法鉴定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对司法鉴定范围及程序和司法鉴定人的基本情况及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杜绝接受司法机构办案人个人委托鉴定的行为发生。

依法依规、科学鉴定、不乱收费。严格按照省司法厅批准的鉴定范围执业,所有鉴定人员均具有省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证书。今年受理的案件全部为法医临床领域,并由所内具备资质的鉴定人实施鉴定。至目前为止,今年共受理鉴定254起,对轻伤二级以上的人身伤害案件坚持实行网报监控制度,力求使鉴定结果做到科学公正,并获公认。

(五)围绕中心工作,共创全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积极投身参与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和法规赋予的职责,向全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脱贫攻坚工作。积极与脱贫帮扶村沟通,确保贫困群众的“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到位,研究有无合适的针对性的脱贫攻坚方案。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为精准脱贫建档立卡户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提供社会救助、教育医疗、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帮助。督促派驻第一扶贫书记做好扶贫工作,解决好第一扶贫书记的后勤保障工作,让第一书记真心扶贫、安心扶贫。

文明城创建和卫生城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精神要求,布置相应的工作。保证局机关卫生环境、宣传栏展示等按要求执行,机关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指定宣传标语,定期更新健康宣传栏内容,安排副科以上领导带队定期前往帮建责任区开展创建帮扶活动,积极保障创文和创卫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不足

专业人员不足:派驻司法所有编制无人员,制约了基层司法工作的开展;公证处改革后,因多种原因尚未招录公证员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办公用房有限:现办公楼建于1985年,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功能性工作(如指挥中心建设工作等)难以开展。

经费难以保障:社区矫正经费、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经费尚未获得相应保障。

三、今年待完成工作

1、按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完成上级今年对我区的法治建设考评工作,此项工作正在资料收集整理和实地考核选点中。

2、按中央依法治国委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在2020年一季度完成我区的督察工作。

四、2020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思想政治建设,打牢司法行政队伍工作的政治基础。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工作的方方面面,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司法行政队伍的忠诚本色。

(二)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建设。

明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办法治培训班、法治讲座、法律知识进党组中心学习组等形式,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水平。加强对农村、农民工和青少年的普法,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和谐平安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

(三)完善职能,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

1、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完善社区矫正的审前调查、经常化走访和安置帮教等工作。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给予落实司法所公务员招录和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够用、经费够用。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工作,形成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扩大安置教育帮教基地类型和规模,加强与各公益劳动基地的合作与联系,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和就业,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矫正人员的共赢。

2、创新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把法治宣传内容重点与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结合起来,提高群众接受宣传内容的积极性,提升法治宣传的实用性和实效性。

3、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招录公证人员。公证体制改革后,柴桑公证处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3名事业编制,原有公证人员均为原机关公务员,改革后处于全额空编状态,目前人员为借用或聘用的人员。计划招录2名具有公证员资质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充实到公证员队伍中,拓宽公证领域(招录申报表已提交区人社局)。

4、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查备案工作。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的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抓好抽查后续监管工作,规避执法风险,提高履职能力。

5、统筹法律援助资源,推进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法律援助关系弱势群体的切身权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伸张,法律援助工作是全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之一,要统筹律师资源,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保护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的积极性。

(四)推进司法所建设。

加规范司法所建设。通过招考公务员,充实司法所力量,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改变由局机关工作人员或乡镇干部兼职部分司法所副所长的现状,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责。建设规范的司法所工作场所,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工作环境,保障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树立统一、规范的司法所整体形象。

(五)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

贯彻落实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的要求,建设全区完善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设施、灵活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功能完备的业务应用系统、安全可靠的保障系统和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搭建好全区“两个平台”

“三个中心”的信息化架构,完成全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工程,实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大平台大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建设目标。

(六)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完善司法行政业务功能用房设施建设。

柴桑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属“十二五”规划遗留项目,已于2019年9月份立项,项目预计2020年底完工。区司法局将全力做好项目建设前的准备工作、项目推进工作和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尽早完成司法行政业务功能用房投入使用,推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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