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柴桑区司法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验收之年。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重要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法治为民、法治惠民,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为全面依法治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
强化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计划,要求党组成员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党组织对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方面的全面领导,推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鉴定所的党建工作,把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区司法局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做到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区委政法委。4月份,司法局分别组织开展了司法系统干部教育整顿和集中学习工作会;6月份,认真积极参加了区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队伍干部政治轮训课程,收益良多。
坚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司法行政队伍中持续开展。全面落实党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需整改问题。强化党员学习交流活动,为党员交流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订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政策理论书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学习资料。
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严明的政治纪律管好管住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严格遵守纪律,认真执行机关管理制度,规范考勤和请假手续,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纪律工作要求,管好干部和工作人员,落实好监督责任。
加快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规范司法所建设。消灭“无人所”,全区“无人所”均由局机关工作人员或乡镇干部兼职部分司法所副所长,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责,聘任有经验的调解人员担任基层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完善了基层司法所人员、场所、工作职能等组织和制度建设。
公证员招聘工作取得进展。10月份,柴桑公证处申请招聘的两名公证人员已正式上岗,两名公证人员均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公证人员队伍得到加强。
认真推进新立项的司法局业务用房和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争取功能完备的司法业务用房和社区矫正中心早日投入使用。
(二)承担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日常工作。
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2020年5月22日,柴桑区召开平安柴桑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上通过了《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为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做好依法治区办的日常工作。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较好地承担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及时报告请示区委,协调处理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有关法治督察、法治考评、法治调研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的工作。
(三)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建设。
推动普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2020年柴桑区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目标管理方案》、《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校园、社区、车站、宾馆开展宪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4月份,在区委政法委协调下,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法院联合开展了为期五天的“送法下乡”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政法机关满意度、宣传全区扫黑除恶工作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对全区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在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摆展板、发放宣传单(册)和宣传纪念品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知晓率。今年上半年,柴桑区司法局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群众满意度排名上升至全省第六名,全市第一名。5-9月份,司法局下属单位柴桑区法援中心律师分别深入新塘乡、新合镇、工业园区向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管理人员开展法律讲座,结合案例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月底,区司法局联合沙河街道、沙河开发区在城区和城郊举行了以“法治柴桑人人参与 和谐柴桑人人受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扫黑除恶工作成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向广向深推进。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宣传参与工作,积极组织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安全教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利用微信和QQ工作群进行法律案例推送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实用技术的掌握运用水平,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的能力,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平安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借法治文化公园、柴桑区禁毒教育基地等平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普及法治知识、禁毒知识,宣传法律政策,将法治文化、禁毒知识的宣传推向更广、更深。
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七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确保了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
(四)依法行使职能,以法治方式推动平安桑建设。
1、强化社区矫正教育与监督管理,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处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
截止10月31日,全区共实行社区矫正255人,其中解矫110人,在矫145名(管制1名,缓刑137名,假释3名,暂予监外执行4名)。
至10月31日止,我区共有刑满释放人员131人(省内79人,省外27人,看守所23人);安排服刑家属与监狱服刑人员远程会见121次。发放过渡生活费13.1万元,为刑释人员走上正常生活提供了保障。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措施。疫情防控严管期间,通过手机定位、电话抽查等方式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管,疫情中后期则要求每人每月至少到司法局报到一次,至四月份恢复正常报到。除个别矫正人员因身体原因外,绝大多数社区矫正人员均参加了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疫情期间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所在村组或社区的疫情管控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其个人思想得到提高,并且行为获得所在村组或社区的高度肯定。继续执法衔接机制建设,提升社区正执法严肃性,积极顺应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趋势,加大与公安、检察、法院、监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适用、入矫衔接、提请治安处罚、上网追逃、收监执行等执法衔接制度;全面落实移动手机定位监管,定期指纹加人脸识别报到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深入挖掘扫黑除恶线索,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挥派驻监狱民警的身份优势,学习派驻监狱民警管理服刑人员的丰富经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
加强思想教育。区司法局于5月份和9月份联合区检察院监所科开展警示教育,区司法局和检察院监所科对参加警示教育的矫正人员分别从社区矫正管理角度和刑罚执行角度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
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教育,向居民、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宣传《社区矫正法》。4月底区司法局随同区委政法委组织的全区政法部门“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一并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5月份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会,系统学习了演讲会区矫正机构、人员和职责、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等重点内容。6月份,组织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矫正法》的学习,结合现实案例为矫正人员上一堂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课,帮助矫正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对法律心存敬畏,避免重新违法犯罪。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利用现有的两个安置帮教基地(与省监狱管理局在我区新塘乡胡桥村成立的金柿种植基地和今年上半年在九江福鼎物业有限公司挂牌成立的柴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帮助接收刑释解教人员,给予社会温暖和关怀,防止他们重新犯罪。二是利用远程会见服务功能,积极联合区巾帼志愿者服务联合会,为在监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申请远程会见并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帮助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帮助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成长。三是推动有能力有爱心的社区矫正人员一起帮带在监服刑人员家属或子女,让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和行为真实转变为真诚回馈社会,帮助在监服刑人员安心改造,让参与者与受助者真切感受到刑罚威严,帮教有益,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2、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下结合,保障行政执法主体及其人员、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纠正党风政风、防止腐败发生、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一是将“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查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工作,成立了以副局长吴从军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截至10月31日,全区共录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586项,执法检查人员340人,检查对象134943个,制定检查计划254个,生成检查任务237个,公开检查结果362个,推送监管行为数据394个。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和人员培训工作,为提升业务水平,采用“视频会”培训的模式,组织全区执法人员参加省厅视频会议培训,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参加“双随机、一公开”培训人员达100余人次。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明确公示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时限要求等。按上级要求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资格清理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要求全区29个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必须公开项目。四是完善执法记录,目前,我区行政执法单位共配备执法记录仪220台,推动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工作。五是开展行政执法督察工作。4月16日至18日,经区政府同意,区司法局安排2个督察组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督察情况尚好,我区行政执法案卷材料相对较为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较好。
3、做好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区司法局认真按要求参与区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意见,促进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
履行政府行政应诉职责,强化行政诉讼工作。建立全区行政诉讼联系人制度,有效加强了各行政执法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的衔接,推动了行政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我区无区级行政应诉案件,乡镇及区直单位的诉讼案,在我局支持下,已胜诉2件。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其中已办结6件,受理中2件,1件正在受理审核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认真履行提议职责,依法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监督、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继续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整合城区调解资源,参与区多元调解中心工作。
筑建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建立遍布全区的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并整合城区调解资源。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51个, 其中乡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街道调委会3个,村调委会108个,社区调委会2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个,共配备调解员405人,其中乡镇调解员48人,街道调解员21人,村调解员261人,社区调解员68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6人。整合城区人民调解资源,成立区多元调解中心,9月底,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区多元调解中心成立,并提供专门场所,聘用熟知法律知识和善用法治思维的调解员和工作人员进驻多元调解中心,充分发挥调解资源集中优势,及时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至10月31日止,今年我区共调处并录入人民调解案件93件。
做好全区行政调解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至目前,我区共上报受理行政调解案件(行政纠纷类和民事纠纷类)279件,涉案人数1027人,涉及金额80万元。
(五)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在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中心的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思想觉悟,提升服务质量。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弘扬法治、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法律援助支持或法律辩护代理服务。严格实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严守执业纪律,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法律服务的质量。
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拓展案源。今年,我局进取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家,沙河法律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7家,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覆盖全区。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协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企事业的合法权益。承担了区内绝大多数的经济、民事、行政案件,为全区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积极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进一步扩大精准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规定扩大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继续将涉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中有关产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精准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规范法律援助接待咨询,落实首问责任制。规范法律援助审批,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从程序、实体和效果等方面努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做好值班律师工作,协助推进认罪认罚制度的顺利开展。克服律师资源不足,坚持到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按期值班,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到10月31日止,共为126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2、公证工作
加大对公证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实行公证预约、代办服务。积极参与区政府中心工作,参与“一河两岸”治理现场公证5次,继续办理每年一度的夏季增殖放流现场公证2次;办理有害固体废弃物证据保全公证1次。至10月31日止,柴桑公证处今年已办理公证事项576件。新招聘的两名公证人员已于10月份正式上岗开展公证业务服务,大大提升了公证业务服务的专业水平。
3、司法鉴定工作
继续在华康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按要求进行相应的对照检查,排查执业风险、内部管理及文书质量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缺陷;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打击“司法黄牛”活动的有关要求;完善司法鉴定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对司法鉴定范围及程序和司法鉴定人的基本情况及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杜绝接受司法机构办案人个人委托鉴定的行为发生。
依法依规、科学鉴定、不乱收费。严格按照省司法厅批准的鉴定范围执业,所有鉴定人员均具有省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证书。今年受理的案件全部为法医临床领域,并由所内具备资质的鉴定人实施鉴定。至目前为止,今年共受理鉴定220起,对轻伤二级以上的人身伤害案件坚持实行网报监控制度。
(五)围绕区内中心工作,共创全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积极投身参与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和法规赋予的职责,向全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工作,为区内重大项目推进提供法治护航。3月份,区司法局派员为高铁新区动迁工作相关的7家单位80余人授课,详细讲解了征收工作的法律流程、相关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并针对高铁新区动迁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风控问题做了进一步分析,为征收工作合法推进提出了可行性的法律建议,受到区委领导的赞扬。
脱贫攻坚工作。积极与脱贫帮扶村沟通,确保贫困群众的“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到位,完善法律援助,为精准脱贫建档立卡户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提供社会救助、教育医疗、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帮助。督促派驻第一扶贫书记做好扶贫工作,解决好第一扶贫书记的后勤保障工作,让第一书记真心扶贫、安心扶贫。
文明城创建和卫生城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精神要求,布置相应的工作。保证局机关卫生环境、宣传栏展示等按要求执行,机关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指定宣传标语,定期更新健康宣传栏内容,安排副科以上领导带队定期前往帮建责任区开展疫情管控和创建帮扶活动,积极保障本单位和所帮建单位创文和创卫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不足
人员不足:派驻司法所有编制无人员,制约了基层司法工作的开展;新招录的公务员尚未正式完成招录工作。
办公用房有限:现办公楼建于1985年,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功能性工作(如指挥中心建设工作等)难以开展,亟待新的司法业务用房投入使用。
经费难以保障:社区矫正经费、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经费尚未获得应有的保障。
三、今年待完成工作
1、按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完成上级今年对我区的法治建设考评工作。
2、做好全面依法治区督察和“七五”普法验收准备工作。
3、盯紧疫情防范工作,继续开展好后两个月的各项工作和年末收尾工作。
- 明年工作打算(一)继续抓思想政治建设,打牢司法行政队伍工作的政治基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工作的方方面面,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司法行政队伍的忠诚本色。(二) 完善职能,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1、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完善社区矫正的审前调查、经常化走访和安置帮教等工作。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给予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够用、经费够用。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工作,形成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扩大安置教育帮教基地类型和规模,加强与各公益劳动基地的合作与联系,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和就业,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矫正人员的共赢。2、加大法治宣传投入,创新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加大法治宣传投入,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把法治宣传内容重点与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结合起来,提高群众接受宣传内容的积极性,提升法治宣传的实用性和实效性。3、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查备案工作。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的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抓好抽查后续监管工作,规避执法风险,提高履职能力。4、统筹法律援助资源,推进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法律援助关系弱势群体的切身权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伸张,法律援助工作是全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之一,要统筹律师资源,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保护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三)推进司法所建设。规范司法所建设。继续充实司法所力量,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责。建设规范的司法所工作场所,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工作环境,保障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树立统一、规范的司法所整体形象。(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 使用新建成的司法局业务用房和智慧矫正中心用房,切实贯彻落实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的要求,建设全区完善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设施、灵活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功能完备的业务应用系统、安全可靠的保障系统和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搭建好全区“两个平台”“三个中心”的信息化架构,完成全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工程,实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大平台大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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