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1277

九江市柴桑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1: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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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江市柴桑区司法局联系,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沿河南路50号,电话:0792-6810148,邮编332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现将今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条,公开范围包括法规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加大力度公开社会重点关注问题回应,截止至2023年12月,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区司法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员有机制有监管,适时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建立信息发布监管机制,落实信息审核布责任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反馈及时。

(四)平台建设方面

在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指导下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及时地整改和充实,确保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五)监督保障

依托全国政府网站检测平台,对2021、2022年发布信息进行检测,不断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坚持日常巡检、更新和排查。严格开展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完成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面向社会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作用起到了有效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有时还会存在错字漏字、不符合公文格式规范等问题;二是对政策性解读的方式较多文字表述,比较单一。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我办工作的重要一环,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做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政策解读的方式和形式,争取采取图文并茂或者视频解读、漫画解读等通俗易懂的新形式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全力推进主动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二是着力提升互动水平。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规范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三是奋力完善制度建设。按时完成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规范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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