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436

九江市柴桑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15: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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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江市柴桑区司法局联系,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沿河南路71老党校),电话:0792-6810148,邮编332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柴桑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司法行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预决算报告公开、政务公开、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司法行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2024年,我局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全年重点目标管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指定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审查的原则,确定公开属性,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加强公开内容监督检查,对发现信息公开不规范、错别字、错误链接等情况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水平,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强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等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做到审查工作有专人,确保“先审查,后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备案制度,做好流程管控。进一步加大我局负责的网站栏目和信息内容巡查力度,加强日常检查抽查力度和频次,定期开展不良信息及错别字、错链清查,并及时通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主动性不强,导致信息发布不及时,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不足,部分政务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影响了公众对最新动态的获取。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各岗位的信息更新责任,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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