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9-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71885

九江市柴桑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9-01 13: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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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柴桑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柴桑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的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五)组织和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包括:九江市柴桑区审计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7人;年末其他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15.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67.63万元,较2018年增加132.95万元,增长15.06%;本年收入合计848.05万元,较2018年增加136.4万元,增长19.1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委托业务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44.05万元,占99.53%;其他收入4万元,占0.4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789.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789.58万元,较2018年增加21.49万元,增长2.80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26.10万元,较2018年增加55.02万元,增长32.16%,主要原因是:2019年当年支出大于收入。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89.5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   万元,占   %;经营支出   万元,占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万元,占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3.19万元,决算数为78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5.22万元,决算数为76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6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7万,决算数为2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与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9.5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8.31万元,较2018年减少11.9万元,下降4.4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4.16万元,较2018年减少18.77万元,下降5.6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35万元,较2018年增加37.11万元,增长25.91%,主要原因是:奖励金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32.76万元,较2018年增加11.04万元,增长50.83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4万元,下降40.4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数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4万元,下降40.4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数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数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58万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支出63.38万元,差旅费减少12.45万元,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17.2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94万元,维修(护)费增加98.43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65.68万元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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