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9-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0190-0601-2019-0006

柴桑区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9-05 09: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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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附件1

柴桑区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水利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水利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市柴桑区水利部门主管全水利工作的政府(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水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编制全水利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开发利用好水资源;组织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责防汛工作的技术指导;指导全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主管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九江市柴桑区水利局、九江市柴桑区河道管理局、九江市柴桑区马头水库管理处

编制人数9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5,自收自支人员26人。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实有人数160人,其中:在职93包括行政人员12人,全部事业人员81;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临时人员21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720.9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59.65万元,较2018年增加1487.6万元,增长192.68%;本年收入合计10461.29万元,较2018年增加5448.98万元,增长108.7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资金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604.22万元,占91.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16.72万元,占8.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2720.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286.06万元,较2018年增加7761.35万元,增长220.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434.88万元,较2018年减少824.77万元,下降36.4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进度加快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644.68万元,占23.4%;项目支出8641.38万元,占76.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87.86万元,决算数为1128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35万元,决算数为8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单位扣缴比例减少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04.98万元,决算数为1021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项目资金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77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了项目。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3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了上级专项应急治理项目。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09.64万元,主要是实施了长江最美岸线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2091.1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14.42万元,较2018年减少97.9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45.96万元,较2018增加28.13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业务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5.18万元,较2018年增加80.27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奖励

(四)资本性支出5.59万元,较2018减少19.8万元,减少77.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万元,决算数为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5.96万元,下降42.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万元,决算数为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决算数较2018增加0.52万元,增加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略有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6.48万元,下降7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1.5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751.42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维护(修)费增加545.95万元,专用材料费增加41.48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41.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7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编制预算时,未编制重点项目等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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