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313354
柴桑区水利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关联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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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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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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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九江市柴桑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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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日期:2019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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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章):张水金
财务负责人(签章):许骏经办人(签章):李文华 |
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水利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水利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九江市柴桑区水利部门是主管全县水利工作的区政府(区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水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编制全区水利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开发利用好水资源;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主管全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3个,包括:九江市柴桑区水利局、九江市柴桑区河道管理局、九江市柴桑区马头水库管理处。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7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64人(其中自收自支15人);年末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人员75人,离休1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784.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772.05万元,较上年下降27%;本年收入合计5012.31万元,较上年下降 25%,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比上年度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939.9万元,占98.55 %;事业收入 万元,占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72.41万元,占 1.4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524.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524.71万元,较上年下降117.96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的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259.65万元,较上年增长191.75 %,主要原因是:水利在建工程合账到行政。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172.9万元,占61.65 %;项目支出 1351.81万元,占38.3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2.41 万元,决算数为352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9.32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预算少了。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884.78万元,较上年增长18.19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943.21万元,较上年增长95.47 %,主要原因是:科目的调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4.91万元,较上年下降107%,主要原因是:科目的调整。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943.21万元,较上年增长95.47%,主要原因是:科目的调整。其中:办公费 25.39万元,印刷费14.35万元,咨询费 0.79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6.39万元,邮电费2.4万元,取暖费0.74万元,物业管理费0.37万元,差旅费9.27万元,维修费131.69万元,租赁费1.81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5.49万元,专用材料费113.66万元,专用燃料费2.9万元,劳务费22.08万元,委托业务费14.62万元,工会经费20.39万元,福利费18.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8万元,其他交通费1.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07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1万元,决算数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44.84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 55.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万元,决算数为 5.22万元,完成预算的30.7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9.3%。主要原因是:来人接待少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元,决算数为 8.68万元,完成预算的62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8 %。主要原因是:用车少了。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省级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4.和,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5.、……;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6个,共涉及资金981.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对“农村安全饮水”等1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1.2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群众满意度95%(请对绩效监控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一个项目)。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涌泉乡7个乡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涌泉乡7个乡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二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水利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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