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6-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5830
九江市柴桑区河湖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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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区河湖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九江市柴桑区沐湖、麦西湖、马桥湖、泉塘湖、通节坂水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已经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河湖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和法律禁止行为
(一)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
1、管理范围
沐湖的管理范围为:有堤段以背水侧堤脚线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无堤段沿河湖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麦西湖的管理范围为:有堤段以背水侧堤脚线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无堤段沿河湖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马桥湖的管理范围为:有堤段以背水侧堤脚线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无堤段沿河湖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泉塘湖的管理范围线为:有堤段以背水侧堤脚线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无堤段沿河湖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2、保护范围
沐湖的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边缘外水平延伸100m。
麦西湖的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边缘外水平延伸100m。
马桥湖的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边缘外水平延伸100m。
泉塘湖的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边缘外水平延伸100m。
(二)法律禁止行为
1、在行洪、排涝的河道和渠道内设置影响行洪和输水的障碍物或者种植林木和高秆作物;
2、倾倒、堆放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废弃物;
3、开渠、挖塘、打井、爆破、葬坟、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
4、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5、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行为。
二、通节板水(小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和法律禁止行为
(一)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
1、管理范围:太公泉堤段以背水侧堤脚线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无堤段沿河湖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5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2、保护范围:管理范围外延100m。
(二)法律禁止行为
1、禁止在河道及滩地、分洪道、蓄洪区圈圩垦殖或者堵河并圩。
2、禁止种植树木(防浪林、护堤林除外)、芦苇等阻水植物,禁止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矿渣、石渣、煤炭、泥土等杂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1)采砂、采石、取土、淘金;
(2)爆破、钻探、垦荒、挖筑鱼塘;
(3)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4)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特此公告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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