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041

柴桑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9 15: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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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区水利工作信息,全年报送各类信息53条。其中规范文件类0条、行政处罚5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的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准确。二是提升能力水平。制定了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了工作台账,以台账促工作运行更有序,推动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在柴桑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专栏,分别为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新闻发布会、政务动态、政策解读、调查征集与反馈、回应关切、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进行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分管副局长亲自抓协调,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公开了监督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涉及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岗位责任人、法规文件、政策解读、政务信息、计划总结、建议提案、通知公告等内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发布信息精准度有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仍然存在错漏现象,影响公众全面准确获取信息。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解读模式还是主要体现在文字解读,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

改进情况:一是全面高效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不断拓宽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二是强化政策解读质量管理。综合运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一张图展示等方式开展解读,提高解读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我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全力推进主动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二是着力提升互动水平。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优化依申请公开网络平台建设,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规范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三是奋力完善制度建设。按时完成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规范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全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做好错敏字、公民个人信息监测检查,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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