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40673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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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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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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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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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章): 吴珊珊
财务负责人(签章):冯邦平 经办人(签章):叶德芬 |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大气、土壤、声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参与拟订属地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处理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
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排污口设置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对属地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及省市生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12、负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13、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环境科普工作。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14、完成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 个。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35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全部事业人员24人,离退休16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481.8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50.66万元,较2018年增加1967.26 万元,增长129.88%;本年收入合计2531.23万元,较2018年增加1512.05万元,增长148.35%,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与监察、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81.89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481.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187.84万元,较2018年增加1967.26万元,增长129.88%,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与监察、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94.05万元,较2018年减少656.61万元,下降69.06%,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工期完成,加大加快支付力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659.84万元,占52.06%;项目支出1528万元,占47.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87.84万元,决算数为318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87.84万元,决算数为318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9.8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97.54万元,较2018年增加93.38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42.30万元,较2018年增加382.49 万元,增长147.21%,主要原因是:决算报表中填报有误,将项目支出方案编制咨询费及工作经费委托业务费列入基本支出中。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0万元,较2018年增加412.81万元,增长199.24%,主要原因是:决算报表中填报有误,将项目资金支出列支在基本支出中,导致数据增加过大。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08万元,下降12.4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有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94万元,下降29.48%。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85万元,增长2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检查督查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0.30万元,实际支出为161.4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22万元,增长49.18%,主要原因是:决算报表中填报有误,将项目方案编制咨询费及工作经费委托业务费资金列支在基本支出中。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1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7.94%。
组织对“柴桑区港口街镇历史遗留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8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柴桑区港口街镇历史遗留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一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本项目资金1500万元,已支付1500万元,执行率100%。柴桑区港口街镇历史遗留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一期(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绩效自评分92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提高,污染源得到有效管控;二是土壤环境治理总体保持稳定且逐步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前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用时过长;导致项目进度缓慢;二是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到位,开展绩效自评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1、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监管,提高绩效管理水平;2、以生态环境系统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加强组织协调,抓实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形成合理可行的申报项目成果文件,为项目工程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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