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59568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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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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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大气、土壤、声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参与拟订属地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处理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
士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排污口设置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对属地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及省市生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12、负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13、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环境科普工作。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14、完成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4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6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7人,行政在职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7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8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2.2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3万元;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7.8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5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9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九江市柴桑生态局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68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2.2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5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5.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节能环保支出4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04.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8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2.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节能环保支出537.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8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5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5.9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1.9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0.6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44万元,增长6.0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依法实施现场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及时处理,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2)立项依据
九编办字[2020]65号《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和派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三定”规定》。
3)实施主体
九江市柴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实施方案
未编制。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年度预算安排
从上年结转资金中安排51.94万无。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完成设备采购,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九江市柴桑生态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作安排。
公务接待5万元,比上年减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疫情影响,各级检查及督查相应减少;二是严格按照公务来客消费管理规定,对不提供单位公函不予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6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购置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
附表: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2-03-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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