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2-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3228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2-07 1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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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大气、土壤、声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参与拟订属地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处理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

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排污口设置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对属地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12、负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13、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环境科普工作。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14、完成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局本级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境保护监测站。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506.0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286.4万元,下降100 %;本年收入合计1506.06万元,较2020年减少1401.75万元,下降48.21%,主要原因是:水体污染防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投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80.02万元,占58.4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26.04万元,占41.5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1506.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06.06万元,较2020年减少681.35万元,下降31.15 %,主要原因是:水体污染防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投入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06.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污染防治事务性支出由区级财政保障,项目资金按支出进行上划未有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06.49万元,占66.83%;项目支出499.57万元,占33.1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1.93万元,决算数为88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86万元,决算数为5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调出减少养老保险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95万元,决算数为3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8%,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普调增资追加医疗保险费。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2.95万元,决算数为7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9%,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绩效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17万元,决算数为3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5 %,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普调增资追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3.3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60.13万元,较2020年减少48.4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6.15万元,较2020年减少57.78万元,下降29.79%,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减少办公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9万元,较2020年减少210.59万元,下降92.49%,主要原因是:将2020年奖金列在本科目中。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51.7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未有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5.18万元,完成预算的32.3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1万元,下降2.0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未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1.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7.14%,主要原因是:商务接待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商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累计接待6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未有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4.01万元,完成预算的66.83%,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12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已达年限维修费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假日车辆一律存放单位统一管理,相应支出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48万元,降低44.5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减少办公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2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32.02%。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九江市柴桑环境局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


主管部门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0

160

16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60

160

16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大气、水、土、固废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长期驻点服务,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核查工作;及时解读、细化、并协助开展国家、省市下达的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新要求、新规定;对本区大气、水、土、固废等生态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和快速预警;对本区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等污染源合规性及其治理措施进行核查和跟踪评估,积极帮助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及时协助跟踪推进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督查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为本区生态环境改善保驾护航。

1、政策解读、业务培训;2、污染源检查,并做好台账汇总,重点企业建立一企一档;3、在线数据审核;4、应急预案、排污许可协助审核;5、水环境隐患排查;6、大气日常管控(高空瞭望,污染源巡查、交办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调度)

7、大气技术帮扶(走航监测、2021年源清单、应急减排,污染预警与分析和管控发布),8、固废、危废相关台账、相关转移单,并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对材料缺失情况及时反馈并督促相关企业补充完善;9、相关环境报告(生态环境月、季、年报,环境科普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据指标

汽修行业现场帮扶

54家

55家

4

4

空气质量管控

污染源排查;空气质量实时研判分析;区空气质量群工作调度

污染源排查;空气质量实时研判分析;区空气质量群工作调度

4

4

涉气污染物

10种

10种

4

4

涉气污染源

9类

9类

4

4

源清单报告

1份(含涉气企业312家,建筑工地39家、餐饮业366家汽修行业54家、机动车5.4546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059台、83家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加油站20个、油罐车16辆等)

2021年9月完成2020年污染源清单更新,含涉气企业312家,建筑工地39家、餐饮业366家汽修行业54家、机动车5.4546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059台、83家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加油站20个、油罐车16辆等。

4

4

重点企业一企一档

50家

共编制全区200余家企业一企一档

4

4

政策宣传,技术培训

8次

28次

4

4

生态环境报告

400余份(日报365份、周报48份、月报12份、年报1份、污染报告)

418

4

4

质量指标

大气质量考核

完成上级部门考核任务

空气质量PM2.5年均值31.2微克/立方米,完成考核目标值35微克/立方米

4

4

水环境质量考核

完成上级部门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部门考核任务

4

4

固废考核

完成上级部门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部门考核任务

4

4

现场检查台账

工业企业检查全覆盖,台账信息健全

共建立了200余家工业企业现场检查台账

4

4

源清单、应急减排清单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验收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验收

4

4

时效指标

技术协助工作

及时

及时

3

3

日常工作

按照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工作安排及时有效完成

及时

3

3

相关环境报告

按时

按时

3

3

突发事件处理协助

及时

及时

3

3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

165万元

160万元

3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

/

/

0

0

社会效益

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85%

4

2

满意度有待提高

生态效益

指标

区域空气质量优良率

93%

2021年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完成市考核目标值(92%)

4

4

PM2.5排名

中心城区前位

PM2.5中心城区第一

4

4

水环境质量

持续改善

持续改善

4

4

突发环境事件

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最大化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最大化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4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效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不够全面

5

2

健立不够全面

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性

合理

合理

4

2

相关专业人才少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决策层满意度

≥90.00%

≥90.00%

4

3

满意度有待提高

总分

100

9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在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防治支出、污染减排支出等。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反映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环境保护事务支出。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前期研究、制定,规划的前期研究制定及实施评估等方面支出。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经法律法规设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管理支出,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等行政许可管理及相关技术支持等方面支出。

其他环境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等相关支出。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以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3.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二氧化硫、沙尘暴、细颗粒物、二氧化碳等方面的支出。

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4.自然生态保护(款):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等方面的支出。

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示范点创建等;农用化学品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5.污染减排(款):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监测设备购置更新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监察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执法装备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6.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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