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160

2022年度柴桑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3-01 10: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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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第一部分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大气、土壤、声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参与拟订属地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处理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控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
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排污口设置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参与城乡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对属地经济和技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生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综合分析气候化对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及省市生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和组织实施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12、负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13、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环境科普工作。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14、完成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内设科室5个,包括办公室、业务一股、业务二股、业务三股、政务服务股

编制人数小计48,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5,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64,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7,行政在职人数1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5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17,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

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收入预算总额为68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2.2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3万元;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7.8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转5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9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九江市柴桑生态支出预算总额为68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2.2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5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5.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节能环保支出4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04.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8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2.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节能环保支出537.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8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5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5.9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30.6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44万元,增长6.0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依法实施现场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及时处理,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2立项依据

九编办字[2020]65号《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和派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三定”规定》。

3)实施主体

九江市柴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实施方案

未编制。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从上年结转资金中安排51.94万无。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完成设备采购,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九江市柴桑生态"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作安排

公务接待5万元,比上年减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疫情影响,各级检查及督查相应减少;二是严格按照公务来客消费管理规定,对不提供单位公函不予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6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购置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在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防治支出、污染减排支出等。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反映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环境保护事务支出。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前期研究、制定,规划的前期研究制定及实施评估等方面支出。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经法律法规设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管理支出,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等行政许可管理及相关技术支持等方面支出。

其他环境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等相关支出。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以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3.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二氧化硫、沙尘暴、细颗粒物、二氧化碳等方面的支出。

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4.自然生态保护(款):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等方面的支出。

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

生态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示范点创建等;农用化学品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5.污染减排(款):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监测设备购置更新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监察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执法装备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6.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年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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