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98587

柴桑区秋冬季大气攻坚精细化管控方案

发布日期: 2021-12-08 17: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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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柴桑区PM2.5年均浓度值达到二级标准值35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90位以下、中心城区排名第1位,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改善,本方案严格按照《2021年柴桑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平台信息,从数据通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餐饮源、露天焚烧等六个方面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请各部门参照执行。

二、精细化管控措施

   (一)管控发布

1.早间空气质量简报:技术团队每日9:00之前发布早间空气质量简报,主要包括前一日空气质量分析、当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管控措施3块。

1)前一日空气质量分析:包括前一日空气质量概况及污染来源(污染状况下)、PM2.5省市排名;柴桑区PM2.5年均浓度值、省市区排名情况及PM2.5余量值,中心城区PM2.5年均浓度值;

2)当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合真气网及区气象局发布的气象预报,发布当日空气质量预报预测;

3)管控措施:根据前一日空气质量分析及当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发布当日针对性管控措施,对应部门执行。

(责任单位:柴桑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交管大队、住建局、城管局、技术团队)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2.数据通报:技术团队每日11:00之前发布数据通报报表;

1)年报表、月报表、日报表:全区空气质量、三个监测站点空气质量及乡镇空气质量数据报表(每日更新);

2)数据对比报表: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数据报表,含排名、改善情况(每日更新);

3)火点通报:乡镇火点数量通报,含市交办、区本级发现火点数量(每日更新);

4)实时研判分析:根据空气质量概况,实时研判分析污染来源,及时调整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技术团队 )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二)工业源

1.企业执法清单:技术团队根据在线数据、用电量计算企业排放量,与前七日滑动平均值作对比分析,企业当日排放量超过前七日滑动平均值30%的列入执法清单,由柴桑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核实管控。执法清单于每日12点之前发出。涉气企业在线情况可见附件1

(责任单位:柴桑生态环境局、技术团队)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2.企业用电量:工信部门每日10点之前提供前一日企业用电量情况;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三)移动源

1.黑烟车辆:技术团队每日统计前一日四个点位黑烟车辆抓拍情况,列入执法清单,每日12点之前发布;技术团队负责与市生态环境局、区交警大队对接黑烟车辆处罚工作;

(责任单位:区交管大队、技术团队)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2.机动车尾气抽测:机动车组协调定期抽检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尾气排放,判断是否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柴桑生态环境局、技术团队)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3.建筑工地非道机械: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内非道路移动车辆管控,严禁未登记备案上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作业。

(责任单位:住建局、柴桑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四)扬尘源

1.建筑工地扬尘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严格对照6100%的标准,对全区在建工地常态化检查,形成简报定期上报区大气指挥部办公室,建筑工地核查简报模板见附件3

(责任单位:住建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2.拆迁、未办施工许可工地及市政工地城管部门负责全区拆迁工地、未办施工许可工地及市政工地扬尘管控。

(责任单位:城管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3.道路扬尘:道路除例行保洁外,城管部门按照提供重点保洁路段、保洁时间及保洁方式完成深度保洁作业,并将保洁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简报报区大气指挥部办公室。重点路段、时间段及保洁要求见附件4

(责任单位:城管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五)餐饮源

1.餐饮油烟城管部门开展常态化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巡查,定期抽测餐饮业油烟排放情况,并将巡查、抽测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区大气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见附件5

(责任单位:城管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六)露天焚烧

城管部门与各乡(镇、场、区、处、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辖区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城管部门负责烧垃圾(落叶)、烧废品等居民生活废弃物引发的露天焚烧;各地负责属地农田秸秆、居民点垃圾、空地、菜地、荒地、收储地引发的各类露天焚烧。各地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巡查管控情况发至区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群,区大气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上报情况定期通报各地露天焚烧工作开展情况;

1.环保局站点重点区域香蒲路联盛国贸一带、蛟滩路恒丰理想城一带、渊明大道(联盛超市)至柳林路;

2.幼儿园站点:重点区域沿河北路、沿河南路一带、庐山南路九一六社区、凤凰路一带。

3.综合工业园站点石门社区、冷水社区、匡庐社区、泉塘社区;

4.乡镇火点各地负责属地露天焚烧巡查管控。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乡、镇、场、区、处、街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三、工作机制


    1、工作要求

各责任部门明确职责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6);区大气指挥部办公室将收集整理各部门提交的工作开展情况材料及在区空气质量管控群发布的工作简报,每周总结通报一次,并抄送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

    2、通报形式

(1)每日通报:由技术团队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及各部门提供数据,分析列出执法清单,每日12点之前发布区空气质量管控群,各职能部门执行。(每日发布)

(2)每周一总结:区大气指挥部办公室每周一在区空气质量管控群通报前一周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并抄报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区大气指挥部宣传组以专题的形式即“柴桑区秋冬季大气攻坚专栏”,将本周各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发布柴桑生态环境局公众号。(每周一发布)

(3)每月一汇报:区大气指挥部办公室每月月初汇报前一月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空气质量状况,发布下步工作重点,并抄报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

附件1

涉气企业在线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监测点位数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1

九江鑫山水泥有限公司

4

1#窑头

烟尘

2#窑头

烟尘

1号废气排放口

烟尘、SO2NOX

2号废气排放口

烟尘、SO2NOX

2

华林特钢有限公司

4

一车间5T中频炉

烟尘

二车间5T中频炉

烟尘

三车间5T中频炉

烟尘

四车间5T中频炉

烟尘

3

富美家(中国)新材料有限公司

3

树脂合成废气排放口

烘干废气排放口(VOCs

有机气体燃烧装置排放口

4

光大环保能源(九江有限公司)

3

焚烧烟囱1

烟尘、SO2NOX

焚烧烟囱2

烟尘、SO2NOX

焚烧烟囱3

烟尘、SO2NOX


附件2

柴桑区重点涉气单位名单(PM2.5排放量)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用电量(千瓦时或备注单位)

1

九江鑫山水泥有限公司


2

九江万友混凝土有限公司


3

九江众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4

九江顺发新型建材厂(普通合伙)


5

华林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6

九江礼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

九江鹏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8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城门山铜矿


9

江西俊翔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10

九江海源化工有限公司


11

九江绿洲源木业有限公司


12

柴桑区绿源陶瓷原料厂


13

九江长基建材有限公司


14

九江科晟混凝土有限公司


15

九江灵达金属有限公司


16

九江汇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7

九江市柴桑区鼎信建材厂(普通合伙)


18

九江和圣新材料有限公司


19

九江布斯特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20

九江市恒泰石材有限公司


21

九江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2

九江县狮子启彬预制构件厂


23

江西十德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24

富美家装饰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25

九江华雄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26

江西从文实业有限公司


27

柴桑区狮子煞岭洼水泥砖厂


28

九江安达采石有限公司华成采石场


29

九江世纪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30

九江慧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当日10点之前提交前一日企业用电量情况


附件3

扬尘——施工工地核查简报

施工工地一


施工工地名称


施工工地位置


项目阶段


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问题照片


整改照片


注:可根据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提交核查简报,正常情况每周不得少于2次,特殊情况每周不少于4次;

附件4

重点路段、时段路面保洁要求

监测点位名称

主要道路

1km范围道路

日常管控措施

预警管控措施

综合工业园站点

南山路全段

三扫三冲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1. 蓝色预警:洒水共5次,洒水量1.0L/m2,清扫方式为“吸扫车+洒水车+半小时内吸扫车”。

II.黄色预警:洒水共6次,洒水量为1.0L/m2,清扫方式为“吸扫车+洒水车+半小时内吸扫车”。

III.橙色预警:洒水共7次,进行洒水降尘,清扫方式为“吸扫车+洒水车+半小时内吸扫车”,洒水量为1.0L/m2

IV.红色预警:洒水共8次,清扫方式为“吸扫车+洒水车+半小时内吸扫车”,洒水量为1.0L/m2

庐山东路(高速路口)至锦绣大道(经开区交界处)

三扫三冲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环保局站点

香蒲路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芦竹路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水葵路(柴桑辖区)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江洲大道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柴桑路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八里湖大道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若水路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蛟滩路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贤母路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庐山东路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沙河路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幼儿园站点

沿河北路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沿河南路

三扫三冲   700前;9:00-11:0013:30-15:3018:30-21:30

重要节日五冲五扫8:40-10:0013:00-14:3018:00-20:00

注:当日需要汇报前一日道路保洁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5

餐饮油烟巡查简报

餐饮店名称


具体位置


是否安装油烟净化器


油烟净化器运行及维护情况


现场抽测情况


现场照片


备注


注:可根据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上报核查情况,正常情况每周不得少于2次,特殊情况每周不少于4次;

附件6

各部门相关材料提交时间节点

职能部门

材料内容

提交时间

区住建局

建筑工地核查简报

空气质量优良的情况下一周不少于2次;

空气质量污染情况下,一周不少于4次;

根据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工作材料。(每周五提交)

区城管局

  1. 餐饮油烟抽测及核查简报;


空气质量优良的情况下一周不少于2次;

空气质量污染情况下,一周不少于4次;

根据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工作材料。

(每周五提交)

  1. 野外露天焚烧巡查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材料(可以水印相机工作简报形式发至区空气质量管控群)

3、渣土车辆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空气质量优良的情况下一周不少于2次;

空气质量污染情况下,一周不少于4次;

根据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工作材料(可以水印相机工作简报形式发至区空气质量管控群)。

4、重点道路深度保洁开展情况;

当日需提交前一日道路保洁开展情况(可以水印相机工作简报形式发至区空气质量管控群)

(每日提交)

区工信局

重点排放单位用电量

当日10点之前提交前一日企业用电量

区交管大队

重点路段时段车流量统计

当日10点之前提交前一日路段车流量

乡(镇、场、区、处、街道)

露天焚烧巡查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工作材料

区大气指挥部宣传组

每周工作开展情况发布

每周一(柴桑生态环境局公众号)

区大气指挥部综合组

定期开展对各部门工作情况督查

每周不得少于3次,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督查情况

(每周五提交)

技术团队

执法清单

每日12点之前

每周工作简报

每周一发布,抄报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


柴大气防指办字(2021)11号 关于印发《柴桑区秋冬季大气攻坚精细化管控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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